解读煤电电价新机制:煤电其实也委屈

来源:能源杂志发布时间:2019-09-27 14:25:20

煤电是连接煤炭、工业经济和新能源发电的中间枢纽,承担了巨大的社会责任。新政策下,煤电企业可能会迎来更加艰难的市场环境。

煤电市场化改革再下一城!然而,人们不禁为煤电企业再捏一把汗。

9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会议决定,抓住当前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约50%、电价明显低于标杆上网电价的时机,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

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电价保持不变。

这一政策实际上包含了三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煤电电量将全部市场化;

取消煤电联动机制,取消标杆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电价制度;

原则上继续下调工商业电价。

毫无疑问,对已经处于激烈竞争之中的燃煤发电企业而言,这一政策使其面临的处境更加艰难,未来市场的争夺和厮杀也会更加白热化。

众所周知,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煤电企业成为市场化改革的最大利益受损方,因为启动改革以来,实际上只有煤电企业处在及其被动的地位——降电价、降小时数、为新能源调峰、承担煤价上涨的压力,当然还背负着全社会舆论的责难。

而随着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煤电企业经营压力也在日渐增加,目前全行业亏损面高达55%,近期还不时传出火电厂破产倒闭的消息。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应当改革,也不是说中国超过11亿千瓦的煤电巨量装机不存在任何问题,而是在改革进程中应当兼顾煤电企业利益。

一位电力行业专家曾说,目前煤电企业其实很委屈,近年来,“火电企业先救了煤炭,然后救了工业用户,在整个过程当中还要承担着为可再生能源输血,为不经济的电源承担成本,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情感上是很委屈的。”

对此,我深表认同。

时间调回到2012年,彼时中国煤炭价格出现拐点,随后几年便一泻千里,到2015年,秦皇岛煤炭价格跌至冰点,此时的煤价已经不及最高价格的40%,整个煤炭行业陷入了巨大的亏损之中。随后国家出台煤炭供给侧改革,出清过剩产能,逐渐稳住煤价,而后煤炭价格便大幅回升,在煤电联动机制下,煤炭价格上涨就意味着发电企业的利益大幅受损。此为上游。

而就下游而言,近几年来,国家几乎每年都会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在电源端市场过剩、电网强势的背景下,毫无疑问发电企业成为让利的最大主体,而在发电企业中,新能源、核电受政策保护,水电原本电价较低,因此煤电企业几乎成了唯一的让利方。因此,如果说近几年来,煤电企业上游拯救了煤炭行业,下游拯救了增速下滑的经济,其实并不为过。

当然,在中游,为新能源发电付出最大代价的也是煤电企业。风光发电清洁环保,优势突出,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优点多到难以数尽,但它发电过程中间歇性、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劣势同样突出,导致煤电不仅让出一定空间,还要时刻准备着在“无风无光”的极端条件下随时拉升负荷。

新能源发电占尽了道德上的优势,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煤电企业的利益。这一点,即使新能源行业的从业者也不得不承认,因为至今仅有个别省份让风光发电为火电的辅助服务埋了单。

当前正处于“十四五”规划前期,煤电和新能源为争抢话语权而激烈博弈,因为谁能够占据优势,意味着在下一个五年,谁就可能争得电力增量中的更大空间。但毫无疑问,二者并非零和博弈,新能源与煤电之间需要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本人一直是新能源行业的坚定支持者,亲历了近年来能源结构调整的过程,但也深知,如果短期内对煤电下手太狠,其实也不利于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因为电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煤电的深度调峰和灵活性,新能源装机到了一定程度一定会遭遇天花板。

支持新能源发展固然重要,煤电装机过剩也是事实,但并不能因此顾此失彼而成为反对煤电的原教旨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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