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稿明确: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机制电价是什么?简单说,就是新能源项目卖电的"保底价"——市场价低的时候,电网按差额补齐,相当于给项目收益上了一道保险。2027年之后,这道保险对一部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来说,就不存在了。
江西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省份。
**山东2025年8月正式实施了同样的排除条款。河南、广西紧随其后,2025年底相继落地。江西,是第四个明确把增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排除在机制电价之外的省份。**四个省份的时间节点高度一致,都卡在2025年6月1日前后——只有江西不一样,它把节点放到了2027年1月,比其他三省晚了整整一年半,留给市场更长的缓冲期。
修订稿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杠杆:入选项目延迟超过6个月,竞价结果直接作废,投资方3年内不得参与江西新能源项目竞价——这个处罚不是绑在单个项目上,是绑在投资方的省级主体资格上。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收益逻辑,要从"政策定价"转向"市场定价"了。
没有了机制电价兜底,余电上网部分到底该怎么算账?2026年底前能不能赶上"末班车"?被排除之后,是不是真的只能任由市场波动,还是说还有别的路可走?
索比光伏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政策原文、国家136号文框架、四省政策对比及官方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
* 修订稿五大核心条款逐条解析
* 山东、河南、广西、江西四省政策对比(含河南存量/增量双轨规则详解)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被排除背后的三层政策逻辑
* 被排除之后是否还有"更值钱的路"——绿电交易的真实账本
* 2026年抢装窗口期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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