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9〕558号),要求光伏发电项目信息必须在6月26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据悉,部分投资商反应今天才得知相关通知内容,满打满算只有5天时间(工作日只有3天),而其中要求的提供的材料难度还是比较大。
申报2019年需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每个项目必须取得以下支持文件。支持文件对同一事项的陈述或承诺,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同描述,将视为虚假材料。
1. 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承诺函,由省电力公司出具,需附文号。
2. 前期工作开展确认和土地落实承诺函,由县(市、区)级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出具。
3. 全容量并网发电时间承诺函(确认函)。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由省电力公司出具确认函,需附文号。本通知印发后至2019年12月31日(含),拟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已依法设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法人出具;未设立项目法人的项目,由主要投资方最高级母公司出具,下同。
4. 补贴竞价上网电价承诺函,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
利用建筑物屋顶或自有产权场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产证、土地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采用租赁方式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其中,“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承诺函,由省电力公司出具,需附文号”,省电力公司盖章附上文号,这个难度不是一般大。省公司用印需要走流程,各级领导签字,这个3个工作日走完流程,很难。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8日已并网的项目,还需要省电力公司出具并网时间确认函,这个难度同上。
另外,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有大有小,小的可能只有几十千瓦,到省里盖个章,别的不谈,我看差旅费就快赶上能申请到的一年的补贴了。
请有关部门能体察光伏人的苦衷,适当考虑实际的情况,做一些变通。
责任编辑: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