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镇赵庄村,记者看到占地10亩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井然有序地排列着。走进村里,家家户户门口挂着红灯笼,贴着红对联,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蒲城县于2011年被确定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8年末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3350户46834人。近期,人行蒲城县支行和县扶贫办联合组织,对近几年金融扶贫的实际效果、各乡镇的基本情况、自然资源及其利用情况、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部分贫困人口不适合传统产业脱贫方式,难以通过发展种养产业脱贫,必须另寻脱贫之路。而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一家一户,也可较大规模分布式建站,在光照充足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成为村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和产业扶贫的补充。
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人行蒲城县支行指导蒲城县农村信用联社为光伏项目量身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县信用联社与蒲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联合制定了《蒲城县贫困户小额“光伏贷”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光伏贷款对象为具备基本劳动生产能力,诚实守信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额度为1万至3万元,期限3至6年以内,贷款利率为5.75%(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和6.25%(一年以上)。随着国家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在逐步探索光伏扶贫的基础上,人行蒲城县支行又指导当地信用联社推出光伏项目扶贫贷款和个人光伏小额贷款两种贷款模式支持光伏产业。其中,光伏项目扶贫贷款由蒲城县政府注资成立的“蒲城县金财融资担保公司”全额担保,县财政局贴息。县财政局光伏产业办公室统一管理电网收入结算账户。按村级经济组织、信用社、金财担保公司签订的协议进行财务核算分配,保障各方利益。个人光伏小额贷款则由县扶贫办担保和贴息。信用社与扶贫办审查通过的贫困户签订贷款协议,用每月或每季度的电费收入扣收归还一定比例的贷款本息,待扶贫办贴息资金到账后,信用社将贴息资金转入贫困户个人账户。
据了解,蒲城县的光伏项目已于2017年9月末全部并网发电,电价为每度0.98元,年实现电费收入3500万元。光伏扶贫贷款所有的对象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以光伏项目扶贫贷款,或以个人小额光伏贷款精准对接到村组,扶持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截至2018年末,全县累计发放光伏项目扶贫贷款114笔,金额18340万元;光伏累计发电2632.85万度,实现发电收益2580.2万元,带动贫困户5400户,目前已给贫困户每户分红1500元,累计归还信用社贷款利息730.27万元。另外,蒲城全县发放个人光伏贷款389笔,金额642.8万元,总装机容量1520千瓦,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发电212.8万度,实现发电收益208.5万元,带动贫困户389户,归还贷款利息63万元。截至2018年年末,全县累计实现119个贫困村退出,10639户40745人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