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

发表于:2019-04-18 09:02:55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深化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简化工作程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现就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不再针对特定企业单独发文明确具体项目上网电价,由省电力公司依据省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规划、年度指导规模以及具体并网时间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电价标准执行相应的上网电价。

二、通过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竞争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竞争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已并网但未纳入规模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暂按省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执行。

三、省电力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部分的上网电费,并转付国家拨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省电力公司按季度汇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按年向社会公布。

四、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省电力公司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表

2019年4月 15 日

责任编辑:肖舟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