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收益分配机制的意见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8-11-16 16:58:02

根据《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皖扶办〔2018〕82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进一步完善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指: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分配。

一、用途

1.电站土地租金(不得重复支付);

2.管理运维费用;

3.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公益性岗位扶贫资金;

4.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扶贫资金;

5.先进、资助困难等小微奖补扶贫资金;

6.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劳务支出;其他涉及贫困人口方面的支出。

资金分配比例按(绩扶办〔2017〕41号)文件执行。

二、发电收益核算、构成和划拨时间、结算方式

(一)核算:县供电公司根据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

(二)构成和划拨时间:1.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月或按次结转到村级电站专户(村委会XX账户);2.光伏发电财政补贴原则上于次年一季度前结转至村级电站专户(村委会XX账户),具体按中央、省下达补贴实际到位情况及时划转。如有出现垫付情况的,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据实结算、归还。

(三)结算方式:县供电公司将发电收入核算表报送县扶贫办、发改委审核认定,先期划转至电站收益结转机构账户(县财政局),再划拨至贫困村账户,村级电站要及时配合县供电公司办理发电收益结算发票。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县财政局要分村建立台账,并接受检查与监督。

三、流程

村委会每年制定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报县级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应在村、村民组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同时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四、档案管理

县供电公司及时将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及核算发电收入情况制表反馈县扶贫办并抄送县发改委、各乡镇。

各乡镇将上述材料及时反馈村委会,并指导村委会收集整理发电收益情况表、发电收益结算发票、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录、上报文件(含批复)、计划公示图片、收益分配使用结果及公示图片、账簿台账。

上述档案应及时报送县扶贫办、发改委备阅存档。

五、监督管理

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机制执行情况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县扶贫办牵头做好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违反本意见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并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安徽东至县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公示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1 14:18:52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安徽无为发布关于集中核查清理无为地区在途超一年光伏项目的公告来源: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8 14:02:09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73~0.74元/W,中广核安徽200MW光伏EPC中标公示!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11 09:00:55

中广核舒城县启安2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于9月9日公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舒城)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约253.08MWp,拟安装34.9万余块725Wp单晶硅光伏组件。中标候选报价区间为0.731—0.742元/W。EPC总承包范围涵盖地质勘测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保管、全部工程施工与安装调试、各项检验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工作。项目计划2026年9月25日前开工,2027年5月30日前实现集电线路完工及光伏场区带电,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2.17元/W!安徽芜湖4.92MW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9-07 10:23:49

安徽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4.9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完成中标公示。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由广州市虎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评审,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10,699,429.75元,折合单价为2.17元/瓦。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内容涵盖光伏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并网等全过程。该价格反映了当前分布式光伏市场在华东地区中等规模工商业屋顶项目中的典型造价水平,也体现了项目在技术方案、成本控制与实施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竞争结果。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180MW!安徽一光伏项目开工来源: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24 08:05:40

中核汇能广德山北18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18日在安徽广德市邱村镇山北村正式开工,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承建。该项目为“茶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180兆瓦,交流侧150兆瓦,共划分96个地块,并配套建设22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接入宣城电网。项目建成后,25年运营期内总上网电量约48亿千瓦时,年均约2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057小时。此前,该项目以EPC总承包模式招标,由中水十局与安徽电建二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3.11亿元,折合单价1.73元/瓦。

光伏“涨价潮”虚实:关于话语权与生存权的博弈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09:19:02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近期出现的“涨价潮”展开深度剖析,指出当前硅料等环节的提价行为并非单纯供需反转所致,而是一场以“市场化出清”为目标的结构性博弈。文章强调,8家硅料企业联合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核心诉求并非统一抬价,而是确立“售价不低于各自完全成本”的底线规则,旨在倒逼高成本、高能耗、低现金流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作者区分了报价、成交价与趋势价,指出目前实际成交仍徘徊在3万元/吨左右,硅料市场尚处“无订单成交”状态,价格锚定尚未转化为真实交易。同时,产业链价格传导受限于终端电站收益率(IRR)这一刚性天花板,下游采购选择权实质掌握话语权。最终,涨价只是表象,真正的博弈在于企业生存权与上下游议价权的再分配,其成败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真实减产、库存下降与持续成交——这轮行情的本质,是一场迟来的、高质量的产业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