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委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

来源:北京市科技委发布时间:2018-09-13 15:27: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及技术”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2套报送至北京市科委(具体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19房间),同时,请携带电子版现场拷录。

预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娄博杰,联系电话:66517143

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8〕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智能机器人”等7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58882171。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68104423;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3)“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4)“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5)“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68104472;

(6)“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7)“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2、68207730。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1层1121室,邮编:100846。


附件:“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9/13/295939.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15GW!山西省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4:54:21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国家能源局:2026年7月太阳能发电核发绿证8729万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7:05:41

2026年7月,国家能源局共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3.06亿个,环比下降17.93%,覆盖122.49万个发电项目,其中可交易绿证1.79亿个,占总量的58.56%;绝大部分(89.61%)对应2026年6月产生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各类电源绿证核发量均呈下降趋势。当月全国绿证交易量为5468万个,环比减少33.91%,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78万个,降幅达39.88%。风电与太阳能发电绿证为交易主力;单独交易绿证2890万个,环比降27.47%,且不同生产年份绿证交易价格梯度明显:2024年、2025年、2026年电量对应的绿证平均价格分别为0.83元、3.26元和6.10元/个。

台积电加快能源转型 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升至60%来源:财闻 发布时间:2026-08-26 14:24:55

台积电正加速推进能源转型,以应对人工智能和先进芯片需求激增带来的用电增长。2025年其全球营运用电量达28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约占台湾地区年用电量的十分之一。在此背景下,公司设定明确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营运用电量比例提升至60%(2025年为20.1%);进一步计划于2040年实现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并在2050年达成净零排放。这些目标均载于其最新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体现了其在全球业务扩张过程中对气候承诺的系统性部署。

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3:43:13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会议回顾了上一阶段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指出,深化与IRENA的合作对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力、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紧密对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依托中—IRENA“1+1+N”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功能,系统推进政策对话、技术交流、项目协作等多领域务实合作。目标是推动双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持续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实践支持。(198字)

THBC中试线阶段性目标达成!天合光能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通过中期检查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25 10:03: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THBC创新电池技术”通过中期检查,各项指标全达标。项目融合TOPCon、HJT、BC三大技术优势,攻克高短路电流密度与高开路电压双高难题,实现晶硅电池效率逼近理论极限,完成可行性验证与产业化落地,标志着我国高效光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国管局:公共机构新建筑,光伏系统应装尽装!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09:29:25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是国管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公共机构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方案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明确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能耗及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8.5%、5%和3%等量化目标。全文围绕六大方面展开: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与能效碳效分级管理;加大既有建筑与重点用能设备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光伏系统“应装尽装”,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与终端电气化水平;鼓励自愿减碳、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专业能力建设;并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组织实施保障。

100亿!财政部下发国网第二批风、光补贴来源:国网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8-24 07:57:26

财政部近日下达100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国家电网公司承建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该笔资金为2026年度第二批补助,由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正式公告转付情况。补助对象主要为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录、符合相关审核条件的存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拨付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及电价附加补助管理相关规定,旨在缓解可再生能源企业电费回收压力,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规范发放。此次转付是落实国家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稳定行业预期、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域传感深耕,共赴PCIM Asia Shenzhen 2026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8-20 09:12:19

PCIM Asia Shenzhen 2026电力电子展将于8月26日至28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新馆)举行。全球电量传感器领先企业莱姆电子将携全系列电流与电压传感器亮相16号馆B18展位,产品覆盖自动化、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精度测量、轨道交通牵引及智能电网等关键应用领域。针对当前AI数据中心(AIDC)快速发展的供电需求,莱姆将在展会现场由技术工程师专题讲解基于电流测量的AIDC解决方案,深入解析前沿供电技术趋势,并提供实用的传感器选型指导。展会旨在促进电量测量技术的创新交流与产业落地,为电力电子行业合作伙伴提供技术合作与市场拓展的新契机。

江苏:7月份光伏并网发电投诉33件,涉违规并网/标准不一等来源:江苏能监办 发布时间:2026-08-18 09:08:38

2026年7月,国家能源局江苏能监办通报了12398能源监管热线江苏区域投诉举报申诉处理情况。当月共收到工单296件,其中投诉、举报、申诉类152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占比37.16%,光伏并网发电相关问题达49件,占新能源类近九成。用户集中反映容量受限导致无法并网、供电公司违规操作、各地并网标准不统一及备案流程不畅等问题,徐州(24件)、淮安(6件)、盐城(3件)为高发地区。整体工单已办结149件,监管机构与电网企业协同推进问题处置,旨在保障能源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并网秩序。(199字)

年减碳近2000吨 常州邮政业首个光伏发电清洁能源项目投用来源:常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7 10:34:10

常州邮政物流枢纽中心在常州高新区薛家镇竣工投产,同步启用全市邮政业首个光伏发电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亿元,集成光伏储能、智能分拣、新能源运力和包装循环四大绿色体系,构建“光储一体化供能、智能化设备降耗、新能源运力替代、全流程循环运营”综合模式。厂房屋顶铺设4063块高效光伏组件,年发电297万千瓦时,可减碳1979吨、节标煤751.3吨;配套储能与充电桩系统,实现生产、仓储、办公等全场景绿电自给。分拣环节全面应用一级节能设备与智能调度,能耗降低超30%;运力端推广纯电动车辆并实现场内充电自足;包装环节推行环保材料、循环复用及废弃物减量,包装废弃物减少20%。(199字)

意大利启动37GW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大型光伏招标将引入NZIA条款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4 08:56:55

意大利正式实施FER X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总规模达37.15GW,有效期至2030年底。该计划由环境与能源安全部(MASE)主导,获欧盟委员会批准,配套230亿欧元资金。其中光伏项目配额为10GW,分两类实施:1MW以下项目可直接申请补贴;1MW以上须参与GSE组织的竞争性招标,参考电价为80欧元/MWh,上下限分别为95和65欧元/MWh,并对石棉屋顶替换、漂浮式等特定类型项目提供价格上浮激励。针对大型光伏项目,计划依据欧盟《净零工业法案》(NZIA)设定了供应链韧性等准入要求,每年至少30%的竞标容量专用于符合NZIA标准的项目,中标方须在36个月内投运,逾期将面临价格下调或资格取消。此前已开展两轮过渡性拍卖,累计分配约8.73GW光伏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