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委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

来源:北京市科技委发布时间:2018-09-13 15:27: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及技术”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2套报送至北京市科委(具体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19房间),同时,请携带电子版现场拷录。

预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娄博杰,联系电话:66517143

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8〕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智能机器人”等7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58882171。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68104423;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3)“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4)“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5)“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68104472;

(6)“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7)“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2、68207730。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1层1121室,邮编:100846。


附件:“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印度可再生能源的兴与忧:发的了电,但存不起来源:看点资讯 发布时间:2026-09-24 08:47:18

本文聚焦印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双面性”:一方面,其装机容量十年间从4吉瓦跃升至300吉瓦,2024年7月单日可再生能源发电曾覆盖超半数峰值需求,标志着清洁能源已从边缘走向电力系统核心;另一方面,输电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跨邦输电项目四分之一延误超一年,2026年一季度近三分之二的弃电量(总计300吉瓦时)源于电网容量不足。发电项目(18–24个月建成)与输电工程(受土地征用、审批协调等制约)进度失衡,叠加西北部电源集中与储能发展受阻(因电池涨价、原材料短缺及融资成本上升),正构成实现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的最主要运营风险。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绿电赋能千行百业:共探能源转型的技术、市场与产业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4:54:35

本文报道了2026年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在天津召开的情况,聚焦我国绿色能源转型进入“十五五”关键阶段的系统性演进。会议围绕绿电规模化消纳与高质量发展,深入探讨零碳园区建设、绿电交易机制、算电协同、AI赋能可再生能源等核心议题。文中梳理了当前进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光伏装机首次超过煤电;天津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17%,新能源已成为本地第一大电源。同时指出多重挑战——绿证绿电机制不完善、风光负荷错配、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退役设备回收体系待建、新业态权责不清等。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提出对策:强化长时储能、绿氢绿醇等技术创新;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源网荷储协同等模式落地;完善绿证管理、分时电价、碳电衔接等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开发、应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大会还发布多项倡议,签约一批产业项目,并启动AI电力交易平台,标志着绿色能源发展正从规模扩张迈向系统协同、消费引领与价值实现的新阶段。(199字)

甲骨文启动 2GW 可再生能源招标,支持新墨西哥州 AI 数据中心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18 08:54:50

甲骨文公司面向新墨西哥州启动一项2吉瓦(GW)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RFP),旨在为该州在建的人工智能数据中心“Project Jupiter”提供清洁电力支持。该项目计划于2031年前实现100%无碳电力供应,所征集的能源项目须位于新墨西哥州境内,涵盖太阳能、风能、地热等多种技术类型,并需在2027至2031年间建成投运,优先考虑提前交付者。评标将综合考量装机容量、交付时间、项目成熟度、技术可行性及与甲骨文长期能源目标的匹配度。目前Project Jupiter正建设中,预计为当地带来数十亿美元经济影响。此举反映科技企业主动扩大新增可再生能源采购以应对数据中心高能耗趋势,尽管联邦层面尚无强制要求,但行业正加速推进清洁能源配套。

美国密尔沃基4.6MW垃圾填埋场光伏扩建项目投运来源:wedoany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4:31

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于9月15日正式投运一处位于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米切尔国际机场附近,1600 E College Avenue)的4.6MWac光伏扩建项目。该项目将场址总装机容量由原有的约2.2MW提升至约6.85MW,成为该市当前规模最大的太阳能设施。扩建由公用事业公司We Energies持有,SunVest负责设计与建设,依托州级“Renewable Pathway Program”获批实施。鉴于场地毗邻机场及空中国民警卫队设施,且需保护填埋场封盖层,工程采用配重式非穿透支架系统,避免地下施工。项目投运后,全市实现100%可再生电力供应的市政建筑增至80座,并与Caledonia等其他光伏项目协同,支撑公共建筑绿电采购。该扩建被列为密尔沃基市2026年气候行动关键新能源举措,体现了封场土地再利用、集中式光伏开发与市政低碳化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199字)

意大利颁布新法令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来源:中国石化报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3:09

意大利环境与能源安全部近日颁布新法令,旨在系统性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目标新增装机容量37.15吉瓦。法令覆盖光伏、陆上风电、水电及污水处理残余气体发电四类项目,采用双轨制:1兆瓦以下项目免拍卖、直申支持(上限10吉瓦);超1兆瓦项目须参与竞争性拍卖(上限27.15吉瓦),其中陆上风电占主导(16.5吉瓦)。所有获支持项目将签订20年双向差价合约,保障收益稳定性,并设定技术参考电价(光伏80欧元/兆瓦时、风电85欧元、水电90欧元),最终价格通过竞价确定且动态调整。政策还强化供应链安全要求,每年至少30%的风电和光伏拍卖容量需满足韧性、可持续性及设备来源等标准,以对接欧盟《净零工业法案》。该法令意在弥补当前进展与2030年131吉瓦装机、65%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差距,但项目落地仍受审批效率、电网配套及价格合理性等多重因素制约。(199字)

加码本土制造业!西班牙就清洁技术制造资助计划公开征求意见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7:57

西班牙启动新资助计划,扩大光伏、风电、氢能等清洁能源设备及零部件本土制造,强化关键原材料加工能力。该计划延伸自RENOVAL,已支持73个项目,助力光伏零部件国产化超60%、风机零部件近100%。资金来自欧盟区域发展基金,公众咨询截至2026年9月25日。

涵盖风光储,Invenergy与HASI达成2.7GW美国可再生能源合作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16 08:55:03

美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商Invenergy与绿色基础设施投资公司HASI达成战略股权合作,共同推进总装机2.7GW的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组合。该组合覆盖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得克萨斯等7个州的10个项目,横跨6大电力市场,其中超850MW已并网运营,其余项目预计于2027年第一季度前全部投运。所有项目均配有与企业、公用事业及公共部门等投资级购电方签署的长期购电协议(PPA)。HASI将在各项目达到商业运营阶段时提供资金支持,而Invenergy保留多数股权及项目控制权,并持续负责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此次合作旨在助力Invenergy实现资本循环与长期增长,亦契合HASI依托绿色债券融资扩大清洁能源资产布局的战略方向。

2.4GW光伏电池工厂拟落地!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08:45:25

印度Solarworld Energy与Rays Power合资成立Rays Green公司,各持股50%,计划在中央邦纳尔马达普勒姆区莫哈萨建设一座2.4GW TOPCon光伏电池工厂,占地约250.7亩,总投资100亿卢比(约合7.04亿元人民币)。项目资金来源已调整:Solarworld Energy将原定用于其子公司Kartik Solarworld在潘杜拉纳建设1.2GW TOPCon电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转投至本次新建工厂。此前,该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招股书曾计划以42亿卢比募资款支持该1.2GW项目,总预算为57.53亿卢比。此次扩产标志着印度TOPCon电池本土产能显著提升,旨在加速实现光伏制造本土化,减少对进口电池的依赖。

1.24GW!2026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发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7:57

本文公布了2026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经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正式发布。本批次共纳入新增补贴项目14个,总核准/备案容量达1241.4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8个(1231.5兆瓦)、分布式项目6个(9.92兆瓦);同时对142个项目进行清单变更,涉及容量616.74兆瓦,含集中式14个(582.2兆瓦)和分布式128个(34.54兆瓦)。清单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199字)

上半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7%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5:18

本文介绍了中国在能源绿色转型与零碳发展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政策部署。截至2026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0.7%,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加速发展,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持续涌现。作为APEC能源合作的重要推动者,中国依托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深化亚太区域协同治理,并在2026年“中国年”期间发布《共建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合作框架》及中心十二年成果与“十五五”发展规划。同时,广东等地已开展多样化零碳实践,如南方电网建成36个近零碳示范区、湛江实现百万吨级近零碳钢铁产线稳定运行。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到2030年前建设约100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零碳工厂,强化绿电直连、工业微电网与数字化能碳管理,系统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