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生死劫

来源:能源观察发布时间:2018-06-07 11:00:41

国内光伏市场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政策危机,从政策密集支持到掉头转向严控,政策的矛头直指行业软肋。政策原文寥寥数字,的要点包括:(1)降电价与补贴,(2)限制分布式装机规模,(3)暂取消普通光伏电站指标下发,(4)全额上网分布式补贴标准执行标杆电价,(5)不需要补贴的项目不受限制,(6)探索用竞争的方式配置除户用之外的分布式电站资源,(7)鼓励发电交易市场化。

在本文件正式下发之前,行业内对于严控指标有一定的预期,但是靴子落地的时间大大提前;去年在确定下调光伏标杆电价之时就讨论分季度调整电价的可能,本次5.31调整无论从幅度,还是从调价时间点而言,的确是不按套路出台。

本次政策调整最核心的动因是:财政补贴压力过大,行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出了管理者的预期。财政补贴也是产业链主体利润的主要构成。

可以肯定的是政策出台后,电站收益下修,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将面临价格下降、毛利下滑的压力,光伏行业的压力进而向上游EPC、金融信贷等环节传导,最为悲观的预期是作为制造业名片的光伏产业链条陷入整体困顿,高经营成本、高融资成本、低市占率的设备制造商乃至下游光伏电站运营商在这一轮调整中出清、出清、出清,行业景气指数可能回到2012-2013年的冰点,但当前与彼时又有不同,先进技术发展、光伏产业链成本下降已不可同日而语,政策的出发点也已经不同,光伏行业在能源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不同,集中式、分布式、户用发展的形态也已经不同。

在政策变化面前,整个行业休戚与共,比拼的是更先进的制造业技术、更高的转化效率、更低的制造运营成本,共同祝愿在经历本轮洗礼之后,光伏行业行稳致远。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8〕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五)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二)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一)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二)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三)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5月31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此,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问题。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光伏发电是绿色清洁的能源,符合能源转型发展方向,在能源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光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连续5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光伏技术不断创新突破、全球领先,并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特别是近两年,新增投产分别达到3424万、5306万千瓦,2017年底并网装机容量累计超过1.3亿千瓦,光伏发电在推动能源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存在光伏发电弃光问题显现以及补贴需求持续扩大等问题,直接影响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政策。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精神,促进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自2017年底以来组织有关方面就优化光伏产业规模管理、电价机制以及市场化体制机制等发展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出台《通知》对2018年光伏发电发展的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问:今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安排考虑?

答: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光伏发电历经成长起步、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发展等阶段,当前发展的重点需要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推进技术进步上来,需要从更有利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着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优化发展规模,提高运行质量,推动行业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这是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光伏发电发展的基本思路。对于今年的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具体安排考虑如下。

一是合理把握普通电站发展节奏。这几年普通光伏电站发展很快,部分地方出现弃光问题。根据当前发展实际,明确暂不安排各地普通电站建设规模,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确可自行管理本区域建设规模的省份(西藏除外)。这既是缓解消纳问题,也是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二是支持分布式有序发展。近两年分布式光伏一直保持迅猛增长的发展势头,部分地区呈现出发展过快,与电网不协调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明确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范围为5月31日(含)前并网的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这些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年内建设投产的其他项目由地方根据自身财力、消纳能力等依法予以支持。

三是继续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是国家明确的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按照脱贫攻坚和光伏扶贫的安排部署,今年要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在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上报项目计划,我们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达。

四是有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2017年组织开展了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共有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合计650万千瓦。考虑领跑基地建设在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成本下降、补贴退坡上的显著效果,今年是否再组织领跑基地建设及安排多大规模、何时启动,将视光伏发电规模优化情况再行研究。

五是积极鼓励不需国家补贴项目。目前光伏发电既面临补贴不足的现实问题,也有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长远发展问题,在通过各种措施推动光伏发电自身建设成本下降的同时,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减少非技术成本,降低补贴强度。对于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地方可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建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此次出台文件是着力解决当前光伏发展的突出矛盾、突出问题作出的阶段性年度政策安排,是为促进我国光伏行业从大到强,从规模扩张到提质增效,促进光伏企业练内功、强体质,提高核心竞争力。对于今年新增建设规模安排,不是要限制光伏发展规模,只是对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优化新增规模、明确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对于技术先进、发展质量高、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是放开的。

问: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通知》为何还要提出要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力度?有何具体要求?

答:光伏发电是一个社会资本参与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能源行业,特别是在项目建设投资方面,已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对于项目资源配置,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明确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需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公开选择投资主体,并提出了竞争性配置项目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落实程度和执行效果不一,不少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地方保护和限价竞争,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力度,规范和严格资源配置规则。为此,《通知》明确,一是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二是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三是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并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四是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问:《通知》明确新建普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性招标形成,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具体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已比较成熟,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对新建普通光伏电站全部通过竞争性招标形成上网电价。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我国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成本快速下降,普通光伏电站继续实行标杆电价管理,难以适应市场需要。二是《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多个业主竞争同一项目的,要通过市场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通知》明确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上网电价自然也要通过招标形成。此外,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也明确要逐步放开上网电价。

综上,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提高光伏行业竞争力,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问:此次光伏发电价格机制调整后,今年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具体如何执行?

答:本次价格调整可以概括为“两下调一不变”。“两下调”指的是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各5分、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5分;“一不变”指的是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具体为:

一是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各5分。为规范普通光伏电站竞争性招标行为,防止部分项目业主串通高价投标,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前,我们将保留普通电站分资源区的标杆电价作为各地招标的上限价格。从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组织的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结果看,招标电价已大幅低于同类资源区标杆电价水平。为及时合理反映光伏发电建设成本下降情况,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分,即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

二是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5分。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17年新增装机近20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3.6倍;今年1-4月,新增装机近9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1.8倍。考虑上述因素,并根据建设成本下降情况,决定适当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即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降低5分,补贴标准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0.32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普通电站管理。

三是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为积极支持光伏扶贫,维持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不变,即一类资源区每千瓦时0.65元、二类资源区0.75元、三类资源区0.85元,以更好地保障贫困户收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问:国家下一步对支持光伏发展有什么考虑?

答:为提升光伏发展质量,保障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保障光伏发电消纳。重点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充分发挥电网关键平台作用,多渠道拓展本地消纳等;二是规范光伏发电发展。抓紧出台《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建设规模管理和分布式发展的相关要求;三是推进市场化交易。在试点基础上,出台鼓励光伏发电与用户直接交易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继续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等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四是落实优先调度要求。督促电网企业落实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原则,优先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保障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保山583MW风光项目优选开发业主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4 09:16:56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1.24GW!2026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发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7:57

本文公布了2026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经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正式发布。本批次共纳入新增补贴项目14个,总核准/备案容量达1241.4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8个(1231.5兆瓦)、分布式项目6个(9.92兆瓦);同时对142个项目进行清单变更,涉及容量616.74兆瓦,含集中式14个(582.2兆瓦)和分布式128个(34.54兆瓦)。清单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199字)

福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 具备条件的核准类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5 09:10:59

福建省发改委于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旨在规范、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导则适用于火电、海上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充电桩、虚拟电厂等九大类项目,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自主投资、合资合作或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对核准类项目,要求在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企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可实现民企持股比例超10%。文件强调平等准入、安全优先与规范运作原则,要求民企依法取得资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网项目须服从统一调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严禁单方违约或增设负担,并健全退出机制与要素保障政策。导则有效期两年。(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内蒙古:8大情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09:17: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9月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推动绿色电力就近消纳与高效利用。方案明确在八大典型应用场景中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试点:包括新增用电负荷、氢基绿色燃料生产、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和林格尔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企业、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钢铁、水泥和多晶硅等高耗能行业。该方案聚焦源网荷储协同,通过构建绿电直连机制,支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强化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的精准匹配。(198字)

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