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行政垄断、地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加大对公用事业、网络型行业等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强化企业公共信用监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动部门间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提升监管效率。推动认证国际合作,推进“一审多证”,减轻企业负担。
(十二)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规范“多证合一”改革。抓好“证照分离”改革提速,推动“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建立国家层面统一的“多证合一”整合目录,推进全国范围内“多证合一”改革模式的规范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各级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十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等多项措施,着力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选择北上广深作为重点地区,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狠抓具体部门和工作环节,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争取2018年年底前在北上广深率先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包括工商登记事项办理、刻制印章、申领发票)不超过8.5天。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研究开展取消新设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许可事项试点。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实践更加简化、便捷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十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进行对标,建立完善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持续改进。
(十五)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现有省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见面”审批服务。
(十六)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非核准类项目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加快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探索通过强化“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机制,推动简化项目能评、环评工作内容,避免重复评价,精简审批程序。
(十七)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除涉及安全、环保事项外,凡是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推动取消生产许可;对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通过认证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律推动转为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需保留的,严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简化审批程序。
五、延续“五险一金”缴存比例等政策降低人工成本
略
六、有效降低用能用地成本
(二十一)合理降低用能成本。深化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继续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制订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细则,推进建立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交易电量和交易比例大幅提升的市场结构及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开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和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的成本监审和价格审核。通过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以及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分布式能源,支持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指导地方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
(二十二)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指导地方研究出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的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对省(区、市)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计划,加快用地审查报批,提高用地配置效率。
(二十三)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增设服务窗口、增加办事人员、创新信息化服务举措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压缩抵押登记等办理时限。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七、加快降低物流成本
略
八、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二十七)继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修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落实差异化缴存措施。推广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
九、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二十八)支持引导企业降本增效。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瞄准国际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事后奖补等手段,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和升级改造。引导企业重视供应链管理和精细化物流管理,降低能源原材料采购成本。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总结内部挖潜、降本增效工作成效显著的典型企业做法,梳理企业提升内部管理、降低能耗物耗和各项费用等方面的有效途径,引导其他企业对标挖潜、降本增效。
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二十九)深入推进降成本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降成本工作推进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部门地区之间的相互配合、信息沟通、协调会商,协同推进降成本工作。建立台账制度,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逐条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动态跟踪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密切跟踪配套政策制定情况、重点任务进展完成情况,及时解决政策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十)加强政策宣传和经验推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降成本政策宣传力度,向企业传达解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和各地应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强化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反馈和及时处置。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加强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案例的梳理,加强宣传和推广。
同时,按照国发〔2016〕48号文件要求,组织做好降成本总结评估工作,切实解决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降成本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重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 民 银 行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