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几年国家及全国各地政府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大力支持,全国已经进入全民光伏时代,光伏发电也进入到大爆发阶段,全国光伏发电装机量每年也在不断大幅度增加。
按照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也将在2020年退出,实现平价上网。除了国家的光伏补贴政策逐年递减外,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有些因为执行时间已到已经取消,有些也即将到期。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目前全国各地的补贴情况,以及2018年即将到期的12个地方补贴政策。
即将到期的光伏补贴政策
1
广东佛山市
奖励范围: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
奖励标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2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20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79号文件。
补贴标准: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2.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在列入省光伏发电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对我区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经申报批准,在国家、省市有关补助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2014-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