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强调,本案已经成为考验中欧经贸关系的重大问题,处理不好必将对双边经贸关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2年8月7日,江苏一光伏新能源企业职工在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徐瑞平
据中国商务部透露,中欧双方磋商光伏反倾销案时,欧盟贸易总司司长表示,此案是欧委会根据企业申请并依法律程序立案调查,不对结果有任何预判;欧方愿意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欧盟法律框架下,在立案调查的同时与中方进行磋商讨论。
在结束与德国的磋商后,9月14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布鲁塞尔与欧盟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就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案进行磋商。
德马迪表示,欧方了解此案案值巨大,有其特殊性,避免贸易冲突符合双方的利益。在立案调查的过程中,欧方愿意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欧盟法律框架下,同时就此案与中方进行磋商和讨论,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双方业界也可自主决定开展磋商。
崇泉表示,欧委会不顾中国政府和业界反对,执意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案涉及中国200多亿美元的出口,关系中国上千家企业和40多万人就业,中国政府、业界和舆论对此高度关切。
他说,中欧光伏行业一开始就是互有需求、相互促进发展起来的,并形成今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分工格局,和在光伏产业链条上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关系。欧盟不应仅仅看到光伏电池对欧盟的出口,还应看到由此给欧盟光伏发电安装业增加20多万就业,欧盟原材料、技术设备对中国几百亿美元的出口,以及太阳能产业促进欧盟能源转型加快等事实。
他指出,当前光伏产业的困难是全行业面临的问题,不能将欧盟企业的困难归咎于中国企业的倾销,倾销与竞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希望欧盟对此案给予全面客观公正判断,通过合作解决面临的挑战,而不是单方面采取贸易限制措施。
崇泉延伸话题,称中欧在贸易、投资、技术合作等众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和合作,任何限制性措施影响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一个行业的利益,也会影响到欧盟相关行业及欧盟的整体利益。
同时,他强调,欧盟的做法已引起中国业界强烈不满,“本案已经成为考验中欧经贸关系的重大问题,处理不好必将对双边经贸关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对话,希望欧方重视中方关切,通过双方政府和业界的对话与磋商,寻求化解贸易摩擦的途径,使此案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中欧经贸关系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