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及 2016年度连续两年亏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第(一) 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的情形本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若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公司股票“天龙光电” (证券代码: 300029)将可能自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二、 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3.1.5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 公司董事会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完成售出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产品,全力争取签订新的合同订单,实现新的利润增长。
四、 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 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9.36万元, 全年预计盈利500万元-1000万元, 该数据为预测数,实际以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 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投资者咨询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洪宇
咨询电话: 0519-82330395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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