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和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7-12-14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泰和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13日

泰和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

2016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移民扶贫办《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6〕58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扎实开展实施了光伏扶贫项目,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85号)有关要求,我县将继续开展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为进一步推进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分级管理、县负总责,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规范操作、切保实效”的总体思路,在全县继续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贫困村自我发展和兴办公益事业能力,拓展贫困村持续稳定增收新渠道。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统筹扶贫政策、光伏政策、金融及电网服务等政策,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各级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光伏扶贫。鼓励挂点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参与光伏扶贫工作。

(二)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立足各贫困村区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考虑电网结构、负荷特点等因素,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因地制宜地确定好各乡镇的村级电站建设模式;电站建设要充分利用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屋顶、荒山荒坡、水面和大棚等农业设施,以综合利用为主,合理选址,科学布局。

(三)规范操作,确保实效。严格实行质量保障责任制度,坚持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企业,全面保证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由县发改委负责建立一个由符合条件的光伏施工企业组成的企业名录库,项目业主单位可从库中自由选择施工企业,同时引进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予支付工程款,为确保运行质量,将实行专业机构运营和光伏组件保险相结合,运营经费及保险费用从电站收益中优先提取。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对象:2011年~2020年全县符合安装条件的贫困村〔23个“十三五”贫困村(禾市镇丰垅村、马市镇柳塘村不计)、25个“十二五”贫困村〕(详见附件3、4)。

(二)安装规模:每村建设1座不超过1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

(三)实施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1月底以前,完成23个“十三五”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其中:

1.2017年12月15日前,各项目乡镇按照选址要求确认建设地点,并确认承建单位,报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备案。
2.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3.2018年1月21日至31日,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第二阶段:2018年6月底以前,完成25个“十二五”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三、建设模式

1.项目选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用地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一座100KW光伏电站约占地约2000平方米(约3亩)。电站选址既要考虑当地电网特点,又要考虑地形地貌和产业发展等制约因素,如受益贫困村无建设条件的,可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另行选址或采取相对集中建设模式。

2.资金来源。按照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及县政府脱贫攻坚扶贫产业扶持工作意见,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由县政府整合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最高100千瓦)拨付,如有不足由乡镇、村自筹解决。其中,禾市镇丰垅村、马市镇柳塘村不计入本次政府资金帮扶贫困村。

3.质量监管。所有参与泰和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光伏企业必须到县发改委进行备案。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监管,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测,未取得第三方机构质量验收报告的项目,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50%。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安装企业免费维修;质保期外保修期内的,由安装企业义务维修,用户支付材料成本费。

4.运行维护。县扶贫和移民办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生命周期的牵头管理部门。村委会承担本村电站的日常监管责任,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通知运维公司进行维护。所聘请的运维机构要提供定期巡检等技术服务,发生的人工、材料等硬件费用按规定从项目售电收入中支付。

5.扶贫效益。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方式为全部上网。经测算,100KW光伏系统发电量估算1年发电总量约为10万度,按上网电价每度0.85元计算(电价按省能源局并网时价确定),每年电费收入约8.5万元,扣除运维等费用,年纯收益约5?6万元(持续获益20年)。

6.分配方式。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成后,电站产权及其收益权归贫困村集体所有,即项目建成验收后产权移交贫困村,电站收益全部打入贫困村集体账户,县扶贫职能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村级电站所获得的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失能弱能贫困人口、村级公益岗位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补贴,其余用于村级产业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收益分配对贫困户不搞平均发放,杜绝养贫助懒,由村民监督小组监督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涉及的23个“十三五”贫困村。

1.调查审核阶段。(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自行确定安装村名单、拟建地址,由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供电公司组成核查组,完成对全县23个贫困村(禾市丰垅村、马市柳塘除外)选址地点的实地调查,各单位根据核查情况一次性签署审批意见。

2.项目建设阶段。(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月20日)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建管模式(EPC模式),由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按照《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加紧组织项目的设计、招标、建设、验收等工作。

3.综合验收阶段。(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1月31日)

由县扶贫办组织验收小组,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全县光伏扶贫安装营运情况进行逐一验收。

4.建立档案。(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

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相关纸质档案(含电子版)及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第二阶段涉及的25个“十二五”贫困村:由县政府根据年度实施规划要求另行制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泰和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各项工作,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公司、各有关银行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务求工作实效,统筹落实项目具体建设工作。

(二)明确分工。

县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备案和工程验收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规模申报纳入省建设规模计划,指导光伏扶贫项目招投标。加强行业指导、质量监督等。

县扶贫和移民办:为全县光伏扶贫电站全生命周期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对象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运维,及对资产收益分配的指导、资金监督管理。

县委组织部:协调乡镇做好光伏电站选址,协助县扶贫办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并提供组织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督,确保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将项目纳入补助目录范围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光伏电站优先并网服务,为光伏电站并网创造条件,确保建成的村级光伏电站及时并网。参与发电项目的并网验收,做好购电电费支付,会同县财政局落实好国家补贴资金。

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快速办理项目涉及用地、林地及及农业相关设施手续的办理,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各金融部门:协助项目取得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地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的直接负责单位,对本区域内光伏扶贫工作负总责,负责项目具体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及竣工验收、运维等工作。

(三)严明纪律,强化考核。将光伏扶贫列入全县各部门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严格标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扶贫政策。各帮扶单位要把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作为挂点帮扶的重头戏,抓好对接落实。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2/15/12665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来源: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8:11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四部门:“三北”工程支持开展做好新能源消纳基础上的“光伏+治沙”治理模式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5:09:34

本文介绍了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六期规划下“三北”工程的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程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突出防沙治沙主攻方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文件强调严格遵循“先设计、再审批、后施工”程序,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后期管护。在实施路径上,鼓励探索“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机制,支持在保障新能源消纳前提下推广“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创新治理模式,并引导企业、集体和农牧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同时,办法健全央地协同、多元投入、科技支撑和成效评估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198字)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陕西西安高新区2025年高效光伏组件、光储及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财政补贴的通知来源: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1:43:42

(二)市级复核及评审1.高效组件和光储项目: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六、问题和建议附件3西安市XXX公司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申报承诺书项目名称:本法人单位承诺:1.我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2.我单位对申报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甘肃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1 16:58:51

3月31日,甘肃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与相关产业融合互促、双向赋能。根据通知,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项目,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一图读懂《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来源:工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04 10:22:04

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