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10.6MWp村级光伏扶贫项目—290Wp单晶硅光伏组件
2.2建设及交货地点:河南省
2.3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及部件名称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光伏组件
290Wp
块
37312
2
光伏组件备品备件
块
20
3
配套接插件
MC4接插件
对
2250
4
万用钳表
块
5
5
配套光伏接插件专用压接线工具
套
6
6
配套光伏接插件专用拆卸工具
套
10
7
螺栓螺母
套
按需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2.专业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答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对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 1 月起),不少于3份与本项目相同规模单晶硅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等)。
(4)应答人须提供本采购单晶硅光伏组件型号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须具有第三方审计机构盖章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料递交
4.1发布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 :30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2、采购文件形式: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包售价300元。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