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凤凰县共统筹整合资金2100万元,将50个贫困村纳入
光伏扶贫范畴,为每村建设光伏发电站60千瓦,总规模300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成后,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售电收入全部作为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凤凰县已有四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并网。除建塘村集中建设点外,两林乡刚果村、腊尔山巴苟村、老虎洞村等三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集中建设点也已全面施工,为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46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任务进行冲刺。
经核算,凤凰县建成后的贫困村
光伏电站,等效利用小时数按900小时计算,全县50座村级光伏扶贫发电站每年上网电量可达27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可产生0.85元收益,50座光伏发电站每年总收益为230万元,仅此一项,可帮助贫困村每村每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4.59万元,并持久收益2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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