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发改委近日公示,拟清理废止“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红崖子200MW光伏复合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9月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409-640221-04-05-580804),但因不具备建设条件,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173号)及平罗县发改局请示,启动废止程序。经核查,项目投资方平罗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明确自愿放弃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法定与约定的废止情形。该项目由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申报,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约1.82亿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全市可再生能源产业有序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为“十五五”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腾出空间,经各县市区梳理上报,现对“十四五”以前已批未建的20个总装机71.16万千瓦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月30日,陕西省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拟废止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根据公示,拟废止的项目为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10万千瓦,建设单位为安康市汉滨区曦明绿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为2022年度保障性项目,废止原因为未实质性开工建设。
3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公示2026年第一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的清单,拟对枫润怀仁50MW光伏储能一体化示范项目等22个项目、规模147.2084万千瓦进行废止。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0个,规模84.598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3个,规模10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5个,规模14.61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4个,规模38万千瓦。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市能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并在公示期内,由市能源局上报省能源局。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
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声明称:“在2025年严格的执法行动下,能源部已终止了另外8份可再生能源服务合同。”这使得全年被撤销的合同总数达到84份。这些被终止的合同共涉及5,372.209MW的规划装机容量,这些容量原本已被纳入国家能源规划。此外,还有42个项目可能面临终止,目前正处于执法审查阶段。能源部表示,可能会实施进一步制裁措施,例如将违规开发商列入黑名单、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必要的处罚。
菲律宾能源部(DOE)在2025年采取行动,撤销了84份可再生能源(RE)服务合同,理由是开发商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公告,项目招标单位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废止“标段(包)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洛浦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结果。主要原因系发生重大政策调整,项目招标单位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拟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流程。宏英新能源表示,本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宏英新能源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的招标情况,积极寻求合作机会。
11月7日,山西省能源局公示了《2025年第三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规模清单》,共8个项目45.7万千瓦光伏、风电项目被废止。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案件(第二批),新能源开发被作为典型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