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双辽种羊场贫困场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采购人所需四平市双辽种羊场贫困场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四平市双辽种羊场贫困场光伏发电项目。
2)招标范围:光伏电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3)预算资金:243.8881万元,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四平市双辽种羊场。
5)工期:按合同约定。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内具有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
3)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
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近一年(2016年9月-2017年8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40000元。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