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全市已有24家企业安装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19.1兆瓦;居民个人安装光伏发电项目511户,总容量2.92兆瓦。据市供电公司估算,这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发电500万千瓦时。图为市供电公司服务人员在通光昌隆公司指导企业维护太阳能发电板。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10月14日,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示老挝纳磨500MW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中标候选人。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30.37MW,需采购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4195万元报价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4547.55万元报价居次。交货地点为老挝乌多姆赛省纳磨县项目现场,实行车板交货,由EPC承包商负责卸货,供应商予以配合。供货周期明确:卖方须在收到订货单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具备首批交货条件,并于订货单生效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逆变器交付。(199字)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京能国际北京平谷马坊镇金港0.64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10月12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总装机容量为0.64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行模式。作为京能国际服务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实践,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79.71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4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99吨。其建设与运营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价值,既助力北京市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落实,也推动区域清洁能源应用与可持续发展。
本文介绍了江苏兴化市临城街道6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情况。该项目由兴化市绿能聚光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选址于临城街道南山社区与安洲村,占地57.2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19亿元,工期6个月。项目采用660Wp光伏组件共106,488块,直流侧装机容量约70.28MWp,交流侧额定容量60MW。需特别说明的是,该项目系对原24MW渔光互补项目的重大调整:装机容量由24MW提升至60MW,所利用坑塘水面面积由412亩增至859亩,建设地点未变;相关调整已于2026年7月完成备案变更并取得新版备案证,环评文件亦按重大变动要求重新报批。目前项目尚未开工。
《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以发展非化石能源为核心路径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十五五”期间,上海将加快蒙电入沪工程和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分散式风电;同步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深化“光伏+”多元应用模式,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超500万千瓦。此外,规划强调统筹利用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积极发展氢能与绿色燃料,并探索海洋能等新型能源技术应用。总体目标是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满足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支撑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98字)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中国能建湖南院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中标老挝乌多姆赛省纳磨县500兆瓦光伏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达630.3683兆瓦,同步建设一座500千伏升压站及约19公里送出线路。建成后,所发电力将通过500千伏等级接入老挝北部主干电网,并依托中老联网工程实现双向电力互济。项目旨在缓解当地旱季水电出力不足问题,构建“水光互补”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提升老挝北部电网稳定性和供电保障能力。同时,该项目是中老能源合作的重要实践,将为两国在绿色低碳发展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领域深化务实合作提供关键支撑。(199字)
本文是江苏盐城供电公司发布的关于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并网容量的官方公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相关部门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管理政策文件,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及江苏省配套实施意见和接网消纳通知,盐城市梳理并公示了全市该时段内可供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剩余容量,总计1.6吉瓦(GW)。公告旨在落实国家与省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保障公平接网和高效消纳的工作要求,为拟建项目提供明确的容量指引。文中同时公布了供电服务咨询电话,便于市场主体获取进一步信息。附件中应包含具体区域或电压等级下的容量分布详情。
10月12日,江苏省首个市场化运作的“整村光伏”项目在徐州沛县祁庄村正式并网投运。该项目响应今年7月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关于整村连片开发的政策导向,由国网江苏电力联合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光伏企业协同推进,形成“村集体搭台、社会资本投资、电网配套支撑”的市场化开发模式。项目总投资1501万元,装机容量3.9兆瓦,整合73户农房屋顶约1.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汇流线路、变压器及10千伏汇流站等设施,所发电量统一接入当地配电网。预计年发电量448.5万千瓦时,标志着江苏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市场化应用迈出关键一步。(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天津市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方案(试行)》于2026年9月发布,旨在响应国家电力市场改革部署,健全绿电交易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对绿色用能精细化、时段化的需求。方案明确小时级绿电交易以每小时为最小交易单位,实现环境价值按自然小时结算与溯源,适用于天津地区符合条件的风电、光伏企业与电力用户(含批发及零售用户)。交易按年度、月度、月内顺序开展,采用双边协商方式,实行电能量与环境价值分离结算;环境价值结算优先保障,并建立偏差补偿机制。方案自发布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