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土部、扶贫办、能源局三部委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09-26 23:15:17

索比光伏网讯: 9月25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出台《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光伏发电用地相关政策规定终于有据可循。

根据《意见》内容要求,不同项目类型的光伏用地应分别按相应规定执行使用。此次颁布的文件主要明确了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的用地政策,其余光伏用地仍须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的规定。

以下为原文件(文字版见文章末尾):

《意见》基本按照前期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确定,其中要求,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

对于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在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中,由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以及认定标准,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根据该文件可以看出,光伏扶贫项目中对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用地要求有所放松;而在复合项目用地中,地方主管部门的主动权明显增加,也间接为光伏+项目的用地提供了商榷空间,但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的态度在其中至关重要。

日前,天津曾出台政策要求即日起各区规划(分)局在全市范围内,不得审批独立占地的各类光伏发电设施,确需建设的,应当结合建(构)筑物设置,这几乎就从用地政策上全面禁止了光伏电站在天津市的发展。

【文字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扶贫、能源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来,对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光伏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发展,对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就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规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使用未利用土地,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的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5号文)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二、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

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三、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

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塔杆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四、强化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利用监管

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的部分,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未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到位。

五、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项目所在地市、县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项目违反本通知规定,应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能源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光伏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9/26/13189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三︱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4:51:02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具有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的总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一︱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 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32:22

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二︱推动光热发电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28:24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强光热发电综合要素保障,支持光热发电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3:0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1:48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总规模335万千瓦!山西能源局下达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1:51:14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5〕110号),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23个项目、总规模335万千瓦

共23个项目!山西省能源局下达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1:47:18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项目平稳有序实施,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清单

湖北:分布式新规发布!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50%,公共机构项目不限制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16:15:38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光伏发电项目5336个!能源局发布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情况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2 17:08:37

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5358个,其中风电项目18个,光伏发电项目5336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31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4个。

明星电站专刊 |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埇桥朱仙庄70兆瓦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废弃水域的“净化密码”来源:中节能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5-12-02 09:33:17

明星电站专刊太阳能华东区:废弃水域的“净化密码”埇桥朱仙庄70兆瓦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在安徽宿州埇桥区朱仙庄镇的采煤沉陷区,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深蓝色光伏板如蓝色纽带般铺展,昔日垃圾遍布、杂草丛生的废弃水域,如今已蜕变为年产千万度绿电的“水上能源基地”。中节能埇桥朱仙庄70兆瓦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发电项目,用灿烂的阳光在这片曾因煤炭开采而伤痕累累的土地上,编织“变废为宝”的绿色传奇。

中国国际光伏与储能产业大会关于“破除内卷式竞争 筑牢全球能源安全基石”的成都宣言隆重发布来源:通威集团 发布时间:2025-11-19 08:36:34

11月18日,2025第八届中国国际光伏与储能产业大会在成都隆重举行。期间,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原主任李俊峰作为发布人,正式发布《“破除内卷式竞争筑牢全球能源安全基石”的成都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