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光伏屋顶?这些法律风险一定要规避!

来源:阳光时代(上海)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2017-08-08 09:42:09

索比光伏网讯: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于不受规模指标限制,日益受到投资业主的青睐。然而,光伏电站是重投资,运行期要25年。在25年的电站运营过程中,屋顶业主方可能出现破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者将屋顶抵押出售等情形。这些情况,对于光伏电站来说无疑都是埋藏的“地雷”。

本文总结了在选择分布式屋顶时,投资商必须确定的4个事项和建议明确的1个问题。

必须确定一:房屋本身合法,无被拆除、禁用风险

依据相关法律,面临被拆除或被禁止使用的几种情形: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2)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

如何规避风险:

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应首先要求房屋业主提供四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竣工验收证明

消防验收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

必须确定二:屋顶租赁合同签署前,房屋未被抵押、查封

根据相关法律,发生以下两种情形,屋顶租赁合同将无法履约:

1)在签署屋顶租赁协议前,房屋已经被抵押。债务到期,屋顶业主(抵押人)还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对其拍卖、变卖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化;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如何规避风险:

1)建议承租方在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前,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出租方提供房屋、土地的产权进行调查,了解房屋、土地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2)在屋顶租赁协议或能源管理协议中增加因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的特别赔偿条款;或者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其行使抵押权后继续维持租赁合同效力。

一旦发生“拍卖”、“查封”等意外,下述2种情况,屋顶租赁人可以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签署在房屋产权变动之前,可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要求新产权所有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抵押、查封前,已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办理租赁合同公证的;(实践中,有企业出于税负、登记繁琐等考虑未进行租赁登记,这给光伏电站25年的生命周期内房屋租赁权潜藏了法律风险。)

2)有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租赁合同签订于抵押、查封前的,如租赁合同当事人已在抵押、查封前缴纳相应租金税、在案涉房屋所在物业公司办理租赁登记、向抵押权人声明过租赁情况等。

必须确定三:屋顶出租房有权签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以下几种情形,业主对建筑物无全部所有权:

1)建筑物(居民楼)产权分散问题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即对该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排他性的支配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共有部分为相关业主所共有,均不得分割,也不得单独转让。

专有部分:一栋建筑物内区分出的住宅或者商业用房等单元。

共有部分:指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地基、屋顶、梁、柱、承重墙、外墙、地下室等基本构造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如何规避风险:

对于住宅楼、大型市场等建筑物的屋顶,由于产权较为分散,其屋顶的出租、利用需要按照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经过合法有效的民主决策程序后方可进行租赁。建议事先做好建筑物产权权属的调查,规避相关风险。

2)承租人转租问题

屋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何规避风险: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确认转租人的出租行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其转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人违反上述规定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必须确定四:合同期限是有效的

1)屋顶租赁合同期最长20年

就屋顶租赁协议而言,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何规避风险:

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项目为25年,建议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同时约定协议到期之后,双方对该协议以补充协议形式续签5年。

2)能源管理合同

分布式光伏项目以能源管理协议的方式开展,通常采用“电价优惠、屋顶免费使用”的形式。由于不满足“租金支付租赁物使用权对价”这一典型租赁合同的构成要件,仅签订了能源管理协议而未单独签订租赁协议的项目,是否应当适用于《合同法》对租赁协议期限上限的约定存在一定争议。

建议:

能源管理合同的期限为25年应该是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鉴于目前仍有争议,为稳妥起见,我们建议在能源管理合同中约定项目周期为20年,并同时约定:协议到期之后,双方对能源管理协议以补充协议形式续签5年。

合同中建议明确:拆迁补偿问题

房屋被征收、拆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显然,补偿是给房屋所有权人的,屋顶承租人并不是征收补偿的直接主体。

补偿标准:实践中,各地对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有案赔偿款比例补偿,有按面积补偿,有按前三年的平均效益补偿,等等。

如何规避风险:

在屋顶租赁合同中,对其停产、停业损失是需要预先与出租人进行约定,并明确房屋面临征收时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式、征收补偿的分配比例,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8/08/135180.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四川6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项目法人优选:大唐中标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9 09:23:11

4月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甘孜州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法人优选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公告,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核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评估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法人优选。

别只盯着屋顶了!光伏正在“接管”这些你想不到的地方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07 16:48:45

重卡充电站用“柔性光伏”解决电网痛点重卡电动化是大势所趋,但痛点也极其明显:充电功率大、电网扩容难、占地成本高。而最新的解决方案是“柔性光伏+光储充一体化”。在偏远矿区,这甚至是唯一的低成本补能方案。光伏企业如果还只盯着地面电站的“度电成本”内卷,就会错过这些高溢价、高粘性的细分市场。光伏的未来,不仅在天上,更在那些奔跑的、关乎国计民生的“移动孤岛”上。

山东发文,促新能源消纳!支持分布式光伏配储一体备案,试点建设村镇微能网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3 17:17:06

4月1日,《山东省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发布。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与配建新型储能“光储一体”实施项目备案。积极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探索发展“新能源+新型储能”“新能源+生物质”“新能源+分布式燃机”,加快滨州滨化、潍坊海化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累计建成项目20个左右。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 (2025年第三批)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27 17:42:27

3月2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的通知。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广东省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17:37:23

3月24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公告。

3月11日起,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来源: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06:47:34

因暂停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业务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3月17日

山西一地废止原有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来源: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1 09:31:40

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一光伏企业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来源:光伏前沿 发布时间:2026-03-09 01:49:18

3月4日,ST泉为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如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财务数据与前述初步测算结果相差不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泉为”变更为“*ST泉为”。屋漏偏逢连夜雨,公司近期还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分布式光伏项目如何验收?一地明确来源:杭州萧山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4 09:47:23

日前,浙江杭州萧山区明确当地光伏项目验收事项,通知称,光伏装机容量大于或等于3兆瓦的项目,原则上由发改部门组织开展验收。项目须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完毕后,填报光伏项目验收备案表和承诺书报备。此外,通知还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网的光伏项目请在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验收和整改,逾期将影响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