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发布了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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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是浙江省嘉兴市下辖的一个县,该县十分注重发展可再生能源。早在2013年,海盐县就开始启动光伏项目建设,为推进光伏发电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海盐供电主动联系客户,安排客户经理专人对接,全程跟踪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审批流程,并为接入系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并网接入服务。如今的海盐,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速,不少企业、居民都愿意尝试光伏发电。2014年底海盐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今年6月24日,海盐县澉浦镇茶院中分山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
以下是通知原文: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盐财企〔2017〕166号
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
请相关企业收到通知后凭本通知文件,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和开户银行账号及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联系电话:86121645)办理资金申拨手续。
特此通知。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4日
附件: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