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发改能源[2017]398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06-21 23:59:59


从文件中可以看出,43个共计3.3GW风电项目均分布于海西和海南两大国家规划的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详情见下文:

青发改能源[2017]398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青发改能源[2017]398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青发改能源[2017]398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青海省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1-05 09:11:11

吉林省能源局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及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的系列政策要求。该方案聚焦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绿色电力供应体系,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适用范围、开发条件、接入方式、交易机制和监管要求等关键内容,支持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多个用电主体通过专用线路或配电网实现直接连接与定向供电。方案强调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绿电就地消纳,提升新能源利用效率,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及电网、交易机构和相关企业协同推进实施。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为吉林省绿电规模化、多元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标准体系》正式印发来源:青海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1-05 09:01:29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标准体系》,标志着该省清洁能源标准化工作进入系统化、体系化新阶段。依托水、光、风资源富集优势及“水风光储”多能互补格局,该体系聚焦高原环境适应性、产业链数字化协同、绿色低碳评价及特色实践转化等标准短板,构建起“一个总体、四大子体系、三个层级”的架构,融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与团体标准为补充。体系明确五大重点任务,涵盖高原适应性标准攻坚、数字化协同布局、绿色低碳标准链完善、创新实践标准固化及标准实施推广强化。后续将推进宣贯、评估与重点标准研制,支撑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产业高地建设。(198字)

河北2027机制电价竞价全指南:规则修订|规模参数|报价策略|南北差异(冀发改能价〔2026〕993号/994号)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1-03 14:46:38

冀发改能价〔2026〕993号、994号文件发布,河北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新规落地,首次实现南北网规则并轨,取消履约保函改为承诺书,出清集中度约束提至50%,全年机制电量总规模600.10亿千瓦时。本文深度解读规则修订、参数变化、主体范围及南北市场差异,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四川:推动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 加快建设世界级优质清洁能源基地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1-03 09:55:14

《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四川省与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旨在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案聚焦三大先行突破方向:一是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大格局,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二是打造长江流域清洁能源供给地,以水电和新能源为双主体,推动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加快疆电入川渝特高压工程及抽水蓄能、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布局百亿立方米级天然气储气库群,共建川渝千亿方国家油气生产基地,目标到2027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75%;三是共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统筹环境治理与城乡品质提升。全文突出跨省域协同治理,为全国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川渝路径”。(198字)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动以本地消纳为主的第二、三批大基地建设 力争2027年底基本建成投产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30 14:02:59

国家能源局在10月30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截至2026年9月底,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建成超1.57亿千瓦,其中第一批基本建成投产,第二、三批分别建成超3400万和2900万千瓦。当前建设分为两类:一类以本地消纳为主,正加快推动第二、三批建设,力争2027年底前基本建成投产;另一类为千万千瓦级外送型基地,已批复14个,新疆天山北麓、宁夏腾格里沙漠基地等首批项目已投运。这类“沙戈荒”大基地通过规模化开发,显著提升新能源开发效率与经济性,在支撑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带动地方就业及促进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综合效益。下一步将坚持“全国一盘棋”,协同推进新能源、调节性电源与输电通道“三位一体”建设,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复函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03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广东中山市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源:中山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14:57:06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兰坪县水利局关于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来源:兰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7:59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供给交易双向发力 河北可再生能源建设跑出加速度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10-21 14:21:19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践与成效。全省坚持供给与消纳双向发力,一方面持续扩大绿电供给能力,通过风电、光伏、储能等多业态项目加速新能源装机增长;另一方面多点拓展绿电应用场景,推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等模式落地,并强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与智能电网支撑。以华能上安电厂为例,其新能源装机已超火电,建成覆盖多地的三大清洁能源基地。截至2025年底,河北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突破1.5亿千瓦,占总装机73.4%;2024年1—8月同比增长15.8%,绿电交易量年内突破百亿千瓦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199字)

10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6:3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三部委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6-10-14 09:00:23

《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电动船舶和甲醇动力船舶为重点,分阶段设定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电动运输船超1000艘、甲醇动力船超100艘,建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实现规模化应用与全链条产业生态基本成型。方案聚焦多场景分类推广——电动船优先用于中短途客货运输、公务及港作船舶,甲醇船重点布局长运距、大吨级江海直达与联运航线;同步推进“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补能设施布局,完善标准规范、安全监管、技术攻关与政策保障体系,并鼓励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