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炜说光伏:说好的光伏政策严肃性呢?

来源:红炜博客发布时间:2017-06-11 23:59:59


当前的光伏是一个非完全市场化的产业,如果没有补贴政策,光伏发电就只是人类清洁能源利用的一个童话故事;因为有了补贴政策,2016年德国的光伏发电已经占到总发电量的6.5%,中国则占到了1%,并且还在快速增长之中。

《光伏咨询》是一个没有任何媒体经验的年轻人创办的自媒体,最让老红好奇的,它是如何在小众市场的光伏产业,超过所有专业媒体、快速拥有10万粉丝的?他回答:早期靠的就是发布政策信息。

5月12日,一篇《加急!能源局通知各省区18日前上报“十三五”集中、分布式光伏分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简称“通知”)的政策,因为重要和急迫,被各光伏媒体以夸张的题目争相发布,瞬间铺天盖地。

光伏人所以关注光伏政策,是因为政策有价值。而政策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的严肃性。

可是,一段时间来,在老红的感觉中,光伏政策在光伏人心中缺少了应有的严肃性。

就比如“通知”吧,面对瞬间铺天盖地的“通知”,和一些光伏人聊天,老红发现不少人未曾细读,问到原因,却是同一个回答:有些麻木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老红试图从自己看到“通知”后的几个直觉和最终放弃关注的一个自然而非理性过程,来剖析这一现象。

第一个直觉是关于时间的。光伏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光伏人心中何等重要、必须严谨,可是“通知”要求8天内(中间还有2个公休日),各省不仅要报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还要“商请相关电网企业对年度新增建设规模接网条件和消纳方案进行研究,并请电网企业出具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时间来的及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报送的方案,会是一个科学而严谨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吗?老红注意到,私下里几个光伏微信群中也都有着同样的疑问。

第二个直觉是关于逻辑的。“通知”要求上报内容“分别明确分年度的本省(区、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新增建设规模”,在老红看来,如果是上报户用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建设规模还有逻辑可言,而上报的其他新增建设规模只能是建立在难有结果的逻辑之上。这是因为:

其一,指标没有保证。根据光伏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目标是105GW,扣除60GW的分布式,严格意义上说集中式电站指标已经用完,上报集中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的意义何在?

其二,补贴没有保证。在光伏发电补贴越欠越多、一时还看不到解决这一问题可能性的前提下,上报集中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的意义又何在?

其三,“通知”没有细分市场,不够严谨。比如“通知”中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不受各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限制”一句,现实中,只有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有保障,而其他“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没有补贴保障的。

以上只是老红浏览“通知”后的几个直觉,在这几个直觉不能被明确否定之前,老红注定缺少深入关注“通知”的积极性。于是,“通知”对于老红自然缺少了严肃性。

以上直觉的产生,不是什么新的研究结果,而是光伏路人皆知的事实。相信“通知”也一定有着许多老红不知道的背景,所以对于以上几个直觉,被知道背景的人轻易否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被否定不可怕,说明还有人在关心政策。可怕的是,光伏人越来越不那么关心政策了;可怕的是,对于“通知”的严肃性,看得到有光伏人私下质疑,却看不到公开讨论;可怕的是,一些不合逻辑的事情,光伏人却在按照符合逻辑的事情来思考、来传播、来执行。

两年前,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的陶光远写有一篇《光伏发电补贴将成中国不可承受之重》,唤来了中国光伏人的一片讨伐之声,老红也是声音最高者之一。前两天陶光远在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专家群重提此事,再次说:德国光伏的今天就是中国光伏的明天。可此时的老红,却因为支持以上几个直觉的事实的大量存在,已经没有了讨伐他的自信。

失去的这个自信是悲哀的:德国的光伏补贴政策是知道自己做不到,就宣布自己做不到。中国的光伏补贴政策是不管自己做得到还是做不到,但一定不能说做不到。它的直接结果,就是光伏政策严肃性的缺失。

参考资料:

《加急!能源局通知各省区18日前上报“十三五”集中、分布式光伏分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光伏发电补贴将成中国不可承受之重》

《德国光伏的今天就是中国光伏的明天》
红炜

2017年5月12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6/12/139224.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印发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5:17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广东1.35GW存量光伏指标获批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1:30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天津下发2.53GW风、光指标清单!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9: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