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财政资金补助 莞企和居民都可以申请

来源:东莞时间网发布时间:2017-06-06 09:55:44
      5月26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围绕今年年初东莞市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就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亮点和最新推广应用情况进行通报。

据介绍,2017年,东莞市计划发放光伏发电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共约1200万元。其中,对建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在发电补助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对居民屋顶装光伏发电的,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

累计完成企业光伏备案项目97个

东莞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是2014年启动,2015年实施。

从实施情况看,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步伐加快,成效显著。市发改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共完成企业光伏备案项目77个,共90.35兆瓦,居民项目721户,共8.24兆瓦,全年实现建成并网43.43兆瓦,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2亿元,备案、并网数量和容量同比增长均超过100%。

目前,东莞市已累计完成企业光伏备案项目97个,共152.21兆瓦,居民项目875户,共10.08兆瓦,累计实现建成并网91.6兆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2亿元。

2017年,截至目前东莞市已备案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31个,容量超过25兆瓦,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500余户,容量超过5兆瓦。

根据东莞供电局统计,2016年全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发电3675万千瓦时,约合标煤14000吨,减少碳排放约1万吨。

今年计划发放1200万补助

在创建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市期间,东莞推出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成为广东省继广州、佛山之后第三个对分布式光伏提供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城市。

今年2月,东莞市制定了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资金补助政策,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4个财政年度拨付。


而在发电补助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对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当年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经批准后,项目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于次年拨付有关企业和自然人,按财政年度连续5年拨付。

据介绍,2017年,东莞计划发放光伏发电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共约1200万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 居民可实现三收益

1.每发一度电国家补贴0.42元,东莞再补贴0.3元/度,就是每度电补贴0.72元。

2.而且有了屋顶发电,就不用买电了,可以省大约0.7元/度的电费。

3.发的电自己家里用不完,还可以卖给国家,国家按每度0.45元回收。

补助对象及范围

(一)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助总容量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三)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

补助标准

(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 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四)当年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经批准后,项目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于次年拨付有关企业和自然人,按财政年度连续5年拨付。对2017年之前并网验收的项目按《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执行。

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企业项目根据省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前须登录“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向市发展和改革局递交备案申请及有关资料。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东莞供电局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二)项目审核。项目建设完毕并接入电网后,项目申请单位(或自然人)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补助申请,填写《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以及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审核。

(三)申请有效期。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企业和单位项目补助申请自并网之日起半年内有效,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个人项目补助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企业申请需提供资料

企业项目根据省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前须登录“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向市发展和改革局递交备案申请及有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

2.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企业备案项目用地性质必须为非住宅),租用屋顶或场地的须提供不少于20年的租赁合同。

居民申请需到东莞供电局登记

普通居民如果利用自家房屋及在自家房屋所属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去东莞供电局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FR:东莞时间网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保山583MW风光项目优选开发业主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4 09:16:56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福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 具备条件的核准类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5 09:10:59

福建省发改委于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旨在规范、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导则适用于火电、海上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充电桩、虚拟电厂等九大类项目,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自主投资、合资合作或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对核准类项目,要求在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企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可实现民企持股比例超10%。文件强调平等准入、安全优先与规范运作原则,要求民企依法取得资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网项目须服从统一调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严禁单方违约或增设负担,并健全退出机制与要素保障政策。导则有效期两年。(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内蒙古:8大情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09:17: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9月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推动绿色电力就近消纳与高效利用。方案明确在八大典型应用场景中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试点:包括新增用电负荷、氢基绿色燃料生产、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和林格尔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企业、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钢铁、水泥和多晶硅等高耗能行业。该方案聚焦源网荷储协同,通过构建绿电直连机制,支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强化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的精准匹配。(198字)

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湖北:大力发展新能源 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建设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3 08:53:56

本文介绍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阐述其在能源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方案明确提出构建清洁高效新型能源体系,核心举措包括: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统筹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深化武汉都市圈国家氢能区域试点,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拓展“绿电入鄂”通道,加快千万千瓦级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推进数智化坚强电网;推动煤电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同步优化能源供应与消费结构,开展余热资源利用。该部署是湖北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实现碳达峰目标及中部地区高质量崛起战略的关键支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