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场址区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28km,G214国道东侧国有天然草场。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500MWp,总用地面积约为10.233km?,光伏发电生产区面积约10.2km?,升压站管理区面积约0.033km?。光伏场场址区经纬度中心坐标N36°02′,E100°33′,升压站中心点坐标为N36°01′02′′,E100°29′18′′,海拔高程为2770 m ~2980m。G214国道位于场址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1座330kV升压站,升压变电站终期建设5台300MVA 330/35kV有载调压变压器,330kV侧采用3/2接线,建设3个完整串及1个不完整串,330kV出线两回;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每台主变35kV系统采用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光伏电源进线、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接地变,两台站用变分别接入T1及T2主变低压侧的其中一段母线。主变压器高压侧中性点选择性接地,35kV系统经小电阻接地。光伏发电项目本期工程规模500MWp,升压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主变压器及对应的35kV扩大单元,330kV系统建成1个完全串和1个不完整串,以1回330kV线路接至羊曲750kV汇集站,升压后接入系统。
根据系统规划,本项目拟通过2回330kV输电线路送出,接入拟建羊曲750kV汇集站,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330kV输电线路1回,线路长度约为 46km,导线选用2×JL/G1A-400/50型钢芯铝绞线,并随线路同步架设1根36芯 OPGW光缆及1 根普通地线,长度均约46km。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新建330kV输电线路工程(330kV线路约46km,含1根36芯OPGW光缆及1根GJ-100型普通地线,长度约46km,36芯ADSS导引光缆约0.5km),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接入协调、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电网公司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含建设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材料的采购。其中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线路基础工程施工,杆塔组立及架线工作;采购包括工作范围内的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保证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性能满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确的性能指标。
1.2.2投标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送出线路(含通讯光缆)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电力部门批复意见、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及相关手续、土地证办理)手续办理、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材料采购、所建线路的线路参数测试、协调电力部门的质量监督验收、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1.2.3投标人负责330kV线路工程施工,包括:通讯光缆与两侧变电站的接引,线路保护对调、稳控对调及故障测距调试等所有联调工作,直至线路正常投运;不负责330kV线路保护定值计算。
1.2.4投标人负责采购线路施工材料,不含变电站330kV侧进线间隔设备(避雷器、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等)的采购。
与两侧变电站分界点为门型架,并将通讯光缆引至变电站通讯机房,引导光缆、接续盒、光纤熔接及连接附件均由投标人负责。
1.2.5 线路验收前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进行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及喷涂。
1.2.6投标人负责的其它工作
(1)勘测定界、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环境影响(含电磁辐射专章)、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预评价、土地预审、安全专篇报告编制及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
(2)投标人负责巡线检修道路、征地、政策性补偿及路径协议的签订。
(3)投标人负责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测、防雷监测等工作,并取得结论报告。
(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档案、土地验收等事宜。
1.2.7 工期安排
2017年6月20日开工,7月10日完成设计,2017年11月30日完工,具备送电投运条件,此期间完成本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并取得相关电力部门的批复意见。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设计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线路施工;
(2)施工单位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一级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施工单位不具有承试一级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
(3)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企业的资质证件。
1.5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1项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EPC总承包,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7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风电场或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两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1.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0.1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9日
1.10.2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15日 17:30时截止
1.10.3 发售时间:2017年5月9日~5月16日 8:30~12:00,14:30~17:30
1.10.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