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一则仲裁结果公告无意间“戳穿”了猛狮科技的信披问题。
近日,*ST锐电公告称,由于张家口博德神龙公司、博德玉龙公司拖欠设备款项、违反相关协议约定义务,华锐风电于去年6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书面仲裁申请。根据华锐风电收到的裁决书,博德神龙、博德玉龙共同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合计约1.4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24日,猛狮科技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7350万元受让博德玉龙30%股权,其中7332.85万元受让叶淑贤持有的29.93%股权,17.15万元受让博德房地产持有的0.07%股权。但当时的公告对这起1.4亿元的仲裁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风险却“只字未提”。
5月8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猛狮科技董秘办,其相关人士表示“董秘和证代不在”。随后记者按程序发送邮件采访函并留下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得回复。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表示,此次仲裁的金额远高出猛狮科技的交易金额,按理应进行披露,受让公告也应对仲裁案涉及的法律风险有所提及。
未提及1.4亿仲裁案详情
根据*ST锐电的公告,华锐风电与博德神龙、博德玉龙(以下合称被申请人或博德电力)分别于2007年至2010年间签订了风电机组系列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交付,但博德神龙、博德玉龙拖欠设备款项约1.45亿元。
2015年9月,博德电力与华锐风电签订《货款支付协议》约定,原合同约定的80台SL1500型机组全部退出质保,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华锐风电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博德电力提供风力发电机组相关的全部应用软件、文档资料、保护定值和控制参数,同时完成现场停机机组的恢复工作。
根据协议,博德电力分8次共支付剩余货款约1.15亿元,如未按照付款计划履行任何一笔付款义务,则以后所有时间节点的付款义务自动全部提前至华锐风电通知之日,博德电力违反协议约定义务,需要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
*ST锐电在公告中称,公司按照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后,2015年11月29日博德电力向公司支付了400万元货款后,再未支付剩余款项。此后,华锐风电多次催要货款,并发送律师函要求支付剩余货款以及违约金,但至今仍未支付。
这场持续一年的仲裁案在猛狮科技今年1月的受让公告中并未有任何提及,当时公告虽有提示的存在风险,但也只提及资金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改造风险。
博德玉龙资金链恐承压
资料显示,博德玉龙和博德神龙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叶淑贤,前者注册资本4.0092亿元,后者注册资本2400万元,为博德玉龙全额出资。此外,博德玉龙旗下还有全资子公司大翰新能源,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际上,在30%股权受让之前,猛狮科技就与博德玉龙有过多次交集。去年12月,猛狮科技关联方猛狮集团便向博德玉龙提供1600万元借款,年化利率为8%。今年1月19日,猛狮集团与博德玉龙、叶淑贤、杨翰哲、博德房地产签署了《借款协议》,同意再向博德玉龙提供3900万元借款,年化利率为8%。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博德玉龙账面净资产约2.33亿元,经协商,以博德玉龙净资产为基础,并考虑拟开发的风电和光伏项目,标的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2.45亿元,3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7350万元。交易完成后,猛狮科技持有博德玉龙30%股权,剩下70%股权为博德房地产持有。
但从目前仲裁结果来看,高达1.4亿元的仲裁金额恐会挤压博德玉龙的盈利空间,让本就资金紧张的博德玉龙“雪上加霜”。猛狮科技也坦言,为维持博德玉龙的正常运转,短期所需资金较多,后续新项目的开工建设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博德玉龙存在运营资金不足的风险。
记者从*ST锐电方面了解到,目前*ST锐电尚未收到货款。*ST锐电表示,依据《裁决书》以及当后期收回货款时,将增加本期或期后净损益。此前*ST锐电已连续巨亏两年,2015年亏损约44.5亿元,2016年亏损约30.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