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29 14:15:59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扶持领域

智能电网。重点扶持输电线路状态检测装置及系统、柔性交直流输电关键设备、高压直流输电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用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平台等。

太阳能。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型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并网发电、太阳能玻璃、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太阳能-LED光电产品等。

核能。重点发展核电配套装备制造、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及核电供应链服务平台等。

风能。重点发展风电控制装备、风力发电设备及新型风机设备制造等。

生物质能。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炉排和烟气处理装备及其他生物燃料等。

储能电站。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技术)等。

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页岩气。重点发展页岩气资源勘探、开采技术及装备等。

二、重点扶持专项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股权资助)

(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

(三)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四)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五)“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扶持专项(直接补贴、贷款贴息)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或自行编写),填写相关表格,并备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附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扶持专项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所属领域、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等。

(二)同一项目或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多头申请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

(三)项目名称要贴切规范,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内容。

(四)申报项目要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且节能评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五)申报项目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规划选址、建设场地、环境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

(六)项目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正常误差范围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正常误差范围的,将被列为“不诚信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七)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在线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12。完成在线申报后,需通过该系统打印《深圳市新能源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并将上述材料胶装成册,编辑目录,标注页码(纸质文本一式7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以光盘形式附电子文本一式2份)报送至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3-4号)。

(八)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新能源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新能源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四、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时间:2017年3月22日9:00至2017年4月13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至2017年4月14日17:30。

(三)咨询电话:88101261  吴敬

88128035 黄旭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计划(下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3/29/143700.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数智化浪潮下的工商业储能:海尔新能源与7家实力集成商盘点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6:27

本文聚焦数智化转型背景下工商业储能系统集成商的选型趋势与能力演进。文章指出,随着峰谷套利空间收窄,行业正从单一盈利模式转向“价差套利+需量管理+需求响应+电力交易+虚拟电厂”等多元价值运营,集成商的核心竞争力也由硬件参数比拼升级为“软件+硬件+服务”的全栈能力竞争。文中重点梳理了海尔新能源等8家代表性企业,突出其在AI驱动能效优化、数智化运维、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及全生命周期资产运营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尤其详述海尔新能源依托“数智化+一体化+全周期资产运营”三大能力,在技术自研、场景覆盖(如零碳园区、AIDC算电协同)、全球化布局与生态协同上的实践。全文旨在为工商业用户选型提供客观、系统的参考框架。(199字)

工商业储能集成品牌推荐:海尔新能源如何成为工厂和园区的长期伙伴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2:46

本文介绍了海尔新能源作为工商业储能集成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与实践成果。在“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下,工商业储能需求快速增长,用户对集成商的全链条服务能力、技术自研水平、场景适配能力及安全质量体系提出更高要求。海尔新能源依托海尔集团产业根基,聚焦分布式绿能、用户侧储能与智慧能源控制器三大方向,构建覆盖研发、制造、测试、运维的全球布局;实现光伏逆变器、储能PCS、AI能源机器人等核心产品全栈自研,并通过蓝谷生态园等数智化工厂保障交付与品质。公司已在制造工厂、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高耗能场景落地多个标杆项目,具备光储充一体化、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解决方案能力。其星擎系列储能系统搭载12重安全防护与AI运维体系,纳晖能源互联网平台支持峰谷套利、绿电交易、碳管理及多能互补等多元价值释放。目前服务覆盖全国30余省份及全球70多个国家,为超25万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能源服务。

该光伏上市企业与特斯拉签订三份长期协议来源:智通财经 发布时间:2026-08-03 08:50:42

协合新能源(00182)旗下美国子公司与特斯拉签署三份长期购售电协议,覆盖三个总装机容量约469兆瓦(交流侧)的太阳能项目。项目全部投产后,每年将向特斯拉供应约1200吉瓦时清洁电力,首个项目预计于2027年上半年开始供电。此举旨在响应美国因电气化加速、工业扩张及数据中心与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所催生的可再生电力需求增长。公司已前瞻性布局美国市场,除上述项目外,另有超4吉瓦发电资源处于不同开发阶段,形成扎实的项目储备。作为总部位于新加坡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集团业务涵盖风电、光伏、储能及AI电力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与解决方案,致力于推动全球可持续能源转型。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9:55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下达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共8个项目,配套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43.644万千瓦,覆盖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保定、沧州、定州六地市。项目面向钢铁、矿业、氢能、化工及算力数据中心等多元高载能与新兴产业,含7个并网型和1个离网型示范项目。通知明确建设时限:全部项目须在批复后3年内建成投运,涉及存量负荷的须1年内开工;强调源荷同步规划、电网优化接入服务,并建立季度进展报送与全周期安全监管机制。冀北地区项目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不得向公网反送电。此举旨在打造绿电直连示范样板,促进省内风光资源就近消纳,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宁夏发改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源:宁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5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家相关能源政策,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系统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文件聚焦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和出口企业三类存量用电场景,明确将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纳入绿电直连电源范围,并分阶段设定自发自用比例要求。同时,规定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连距离管控标准,规范多元主体投资合作方式,建立自治区、市、县、园区四级联合申报评审机制及全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该政策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通过建设绿色电力专线直供通道,助力高耗能及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加快全区能源结构低碳转型。(198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