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县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7-03-14 23:59:59


《方案》指出到2017年底,磐安县将建成“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光伏电站19020千瓦,建成扶贫重点村光伏电站5280千瓦,合计建成光伏电站24300千瓦,总投资2.19亿元。光伏项目将由磐安县招标办、扶贫办、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在省定30家目录企业中选择四家企业负责承建。

原文如下: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磐安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光伏小康试点县工作,巩固全县消除“4600以下”成果,全力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短板,促进薄弱村集体经济壮大,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省扶贫办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县组织实施“光伏小康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从2016年开始,用2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光伏小康工程,通过安装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利用荒山荒坡、养殖水域、农业大棚等建设光伏电站,到2017年底,建成“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光伏电站19020千瓦,建成扶贫重点村光伏电站5280千瓦,合计建成光伏电站24300千瓦,总投资2.19亿元。项目建成后,带动每户受益低收入农户每年增加纯收入1500元以上,每个扶贫重点村每年增加纯收入2.5万元以上。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模式。借鉴外地经验、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县实际,光伏项目可采取三种建设模式:一是户、村自建。对屋顶具备安装条件的“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和能自行解决60KW以上装机建设场地的省级扶贫重点村,经户、村申请,乡镇政府统一申报,县扶贫办同意立项(农户立项要综合考虑年龄、致贫原因、子女条件等因素)后,由户或村作为投资业主自建电站,产权归户或村所有,发电收益全额由户或村享受。二是股份制方式建设。对具备建设条件且经县扶贫办同意立项的村、户,除自身全额投入建设外,也鼓励将上级补助资金作为股金投入光伏项目,与建设企业合股建设光伏电站。三是由县扶贫办统筹建设。对屋顶不具备安装条件的“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和不能自行解决建设场所的扶贫重点村,采取“集中联建、分户(村)受益”的建设模式,由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建设企业,并协调做好政策处理,县扶贫办负责参与电站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前两种建设模式的项目建设合同由村或户与建设企业签订,村(户)与建设企业自行约定质保、运维等事项。第三种建设模式的建设合同由县扶贫办统一与建设企业签订。

(二)承建方式。根据光伏企业施工资质、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关键设备技术指标等因素,由县招标办牵头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在省定30家目录企业中选择四家企业负责本县光伏项目承建。如中标企业放弃承建权,则由县扶贫办在未中标企业中协议确定递补企业。为加快工作进度,鼓励中标企业与本县已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光伏项目合作,通过扩大装机规模等方式,共同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建设。

(三)入股方式。实行补助折股、自筹购股、企业入股等形式。省市县级财政补助、村集体和农户的土地、资金等,均可折算为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股份。其中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中,财政补助、村级集体资金(产)、农户资金(产)折算的股份,作为村级和农户的优先股参与固定分红(分红比例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其股份统一由县扶贫办代持,行政村和农户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县扶贫办应向行政村和农户提供股权证明,列明入股方式、股权分红、退出等内容。允许并鼓励中标企业以现金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光伏系统建设。

(四)质保运维。光伏电站项目招投标时,招标公告须明确质保要求、运维机制及费用等问题,并在招投标中标合同中予以约定。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相关技术指标须达到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中标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做好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县扶贫办要督促中标企业建立完善针对屋顶分布式光伏供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制,县供电公司和中标企业要帮助用户建立技术人员队伍,印制光伏设备使用维护手册,加强运维指导。县扶贫办要督促中标企业加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制定项目建设监管和验收办法,协助中标企业做好光伏小康工程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三、政策措施

对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省、县财政每户投资额1/2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13500元;对省级部门结对帮扶的扶贫重点村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县两级财政给予投资额1/2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27万元。对采用“集中联建”模式建设光伏电站的,安装地点的政策处理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县扶贫办做好配合工作。政策处理每年租费标准:水面400元/亩;荒山荒坡地500元/亩;园地600元/亩;一般农田800元/亩;混泥土屋面6元/平方米;钢结构屋面5元/平方米。

四、加强领导


(一)明确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全县光伏小康工程由县光伏小康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县农办(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县农商行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二)统筹安排,分步规划实施。坚持规划引领、市场运作、资源整合、专业监管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建设运营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的要求,县扶贫办负责编制光伏小康工程规划和实施计划。规划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项目规模、建设方案、资金筹措、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办法、地方配套政策、组织保障措施等,年度计划应细化布局分布到村,细化建设时序到月。各乡镇政府要在今年4月底前提交项目实施申请,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初审并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会商后,提请县光伏小康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项目实施计划。

(三)落实资金,保障建设进度。按照每户3千瓦、每村60千瓦的装机规模测算,在省级财政承担88个省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原“4600以下”农户投资总额的1/3的基础上,县财政承担投资总额的1/6,村、户自筹1/2。各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规划,在不影响村集体和农户利益前提下,可适度扩大建设规模,允许中标企业及经县扶贫办认定的合作企业入股,并量化部分收益给相应的扶持对象。县级补助可通过预算新增和存量调剂安排解决,实行项目补助方式到位,并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光伏板安装完毕拨付60%,并网验收合格后拨付40%。“4600以下”农户自筹资金可享受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由省财政贴息3个点、一定3年。

(四)优先并网,及时分配收益。县供电公司要优先将光伏小康工程的发电并网上网,及时足额转拨发电补贴。制定家庭屋顶光伏接入技术标准操作手册,做好光伏小康工程的指导服务。特别是以集中式光伏电站形式建设的项目,县供电公司要提前参与论证,与县扶贫办、县发改局等单位对接建设方案,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确保配套电网工程与光伏小康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县扶贫办要建立收益分配监管机制,及时分配发电收益。对低保、残保的农户,县扶贫办应保证他们的收入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提高。入股企业根据合同,享受投资方股份收益。

(五)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建设。县发改局要积极参与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编制,对光伏小康项目优先申报立项,或优先落实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要积极帮助解决光伏电站建设中的用地问题,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县农业局、水务局等涉农单位要指导光伏电站建设中所涉及农用地、渔塘等的使用、入股、租赁等工作,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全县各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利用公共屋顶开展光伏小康项目建设,以求节约集约用地。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扶持资金,负责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会同县扶贫办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财政、扶贫部门,以信用贷款、光伏股权质押、产权抵押等形式,开辟光伏小康工程贷款绿色通道,实行优惠利率,提供整贷整还、分期还款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研究合理可行的还贷模式。

五、监督检查

(一)接受社会监督。县扶贫办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全县光伏小康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个项目实施计划、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名单要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扶贫办还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加强项目监管。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做到施工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进度督查。县督查局要将光伏小康项目纳入2017年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确保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县光伏小康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计划、要素支持、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县扶贫办要组织不定期抽查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工作顺利推进。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3/15/144879.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从杜苏芮到巴威:一场关于光伏“25年安全感”的台风检验来源:隆基的碳中和朋友 发布时间:2026-07-22 09:42:13

台风频发下,光伏电站安全成焦点。本文以杜苏芮、摩羯、巴威三次台风为镜,揭示隆基组件经受住4341Pa载荷与60m/s风速考验,并在灾后重建、海上光伏等严苛场景中赢得华电、上海电力等头部客户“用脚投票”,重新定义25年生命周期的可靠性标准。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重磅|浙江出台工业光伏新政:新建厂房光伏100%全覆盖,"十五五"新增1000万千瓦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3:58:00

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2.7元/W!浙江永康5.945MW屋顶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5:46

本文介绍了浙江永康市众泰汽车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该项目总装机容量5.945MW,由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利用约4.3万平方米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式安装,组件距屋面高度不超过30厘米。工程共安装10461块620W单晶硅组件,配套26台逆变器(25台225kW、1台320kW),以高压方式接入公共电网,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均发电量约635.46万度。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614.89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7元/W,低于招标控制价1762.91万元。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浙江杭州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2:2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浙江公开征求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2:23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双碳”战略部署,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以“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为原则,统筹电网消纳能力、厂房结构安全与企业实际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存量厂房“能装尽装”,力争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文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住建、电力及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重点落实五项举措:审批环节“能批尽批”,建设实施“能建尽建”,设备选型“能优尽优”,系统融合“能融尽融”,并网接入“能上尽上”,全面提升工业光伏开发质效。

浙江一光伏厂宣布放假!来源:光伏见闻 发布时间:2026-07-06 09:55:32

浙江一硅片企业因市场低迷、库存积压,宣布6月18日至7月17日停产放假;同期硅业分会数据显示,主流N型硅片价格全线下跌,跌幅0.85%—2.22%,G10L、G12R、G12均价分别报0.88元、0.97元、1.16元/片。行业承压信号明显。

2.1元/W!浙江1.163MWp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3 08:49:33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