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驻村帮扶这七方面重点工作的要点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土地利用方面,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及时将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支持力度,给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单独下达专项扶贫计划指标600亩,给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在去年基础上适当增加专项扶贫计划指标。对纳入扶贫开发规划、实行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特别安排、重点保障;对医院、通讯、电网改造、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文化、光伏发电、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实行应保尽保;对扶贫开发地区有突出带动作用的旅游小城镇,在统一规划、集约用地的基础上实行用地倾斜。支持贫困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对使用列入耕地后备资源的盐碱地、沼泽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可按其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50%确定出让底价。
FR:湖南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