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
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110号)精神,我局起草《关于推进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拟召开征求意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号楼2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1.各县(区)建设局管理勘察设计业务科室的科长;
2.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电气专业专家各1名;
3.湖州世苑建筑节能评估有限公司专家1名、长兴恒信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专家1名。
四、会议内容
征求《关于推进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实施细节等相关反馈意见。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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