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2016年,吉林通榆县作为国家级重点扶贫县,被确定为光伏扶贫重点开展的县市之一。按照国家关于建设村级扶贫电站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的工作实际,吉林通榆县决定在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启动村级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通过实施村级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在全县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分两期建设90个300千瓦+200千瓦的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两期同时开工建设,全部建成后,每个贫困村可完成建设规模500千瓦,可获得20年稳定收益。90个贫困村可完成总投资27000万元,总装机规模可达到45000千瓦,年有效发电小时数按照1500小时计算,年发电量可达到6750万千瓦时,按照0.88元/千瓦时计算,年电量销售收入可达到5940万元。按照国家2016年光伏补贴标准计算,一个500千瓦光伏+农业收益项目,光伏发电平均年收入约66万元,扣除每年等额还本付息、运维等费用36万元,每年创造村级扶贫收益30万元左右,90个贫困村的村级扶贫电站,年总收益为2700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协调中标单位办理。由“光伏扶贫产业基金”为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提供20%的资本金,三大政策性银行提供80%的扶贫贷款。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产权界定原则,由县级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村级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共有,收益按股份分成。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计划每个村建设500千瓦光伏+农业扶贫项目,占用土地面积约1公顷。项目建设按照“智能光伏+科技农业”的创新项目,光伏项目桩距跨度8米以上、组件高度4米以上,满足农业机械化操作,光伏组件单板安装,满足农作物达到70%的阳光日照等基本条件,实现光伏+农业的收益扶贫。
脱贫前,电站收益首先带动贫困户5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每年支出扶贫资金15万元,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办按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分配;其次用于支付贷款、税金、运营维护、土地租赁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由县扶贫部门或指定的经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发放扶贫收益,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目前,已完成全县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近期将完成EPC总承包合同,2017年3月末完成项目选址并全部开工建设。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设,并网发电,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