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简称《电力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可再生能源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简称《风电规划》)相继下发。规划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基石,勾勒出了未来5年电力行业发展的宏伟蓝图,通过大力发展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来加快能源转型进程,为实现国际承诺提供了指导性方向和保障性措施。
规划的出台符合电力绿色发展趋势 为加速新能源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和环境问题,走清洁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我国在绿色发展进程中的国际、国内义务。习近平主席曾在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等国际场合郑重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随着《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这些承诺将上升为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和约束性指标。
为了落实这些目标,上述规划对电力工业进行了革命性的调整和创新,这符合能源革命的要求,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能源革命的核心动力,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在规划中得到进一步确认,通过加强系统调峰能力,提高电网系统灵活性等制度性安排,为破解弃风、弃光等体制机制弊端指明了方向。
保持合理的市场规模,实现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要实现2020年国家减排目标并保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合理的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
一方面,这是兑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承诺的需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机构测算,要确保实现15%的目标,除去核电和水电的贡献之外,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必须要达到6500亿千瓦时以上。按照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平均利用小时数计算,届时风电的并网装机规模至少要达到2.1亿千瓦。
另一方面,这也是支撑我国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不仅装机规模稳居世界首位,同时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装备制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风电成为我国少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要延续良好的发展势头,就必须保持稳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按照产业现状来看,年均新增规模稳定在2000万千瓦以上才更符合客观规律,更能有效推动技术进步,避免发展曲线中断。
为此,上述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应该说,这是一个保底的目标,并没有封顶限制,意味着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出更高的发展目标。
优化产业布局,开拓新的增量市场
短期来看,弃风、弃光问题难以根治,再加上火电装机规模严重过剩,利益冲突很难调和,“三北”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和速度必将受到制约。因此,要保障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十三五”继续实现可持续发展,保证合理的年均增长规模,必须优化产业布局,加大中东部地区开发力度。
以风电开发为例。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具有分布广、密度低的特性,更适合就地开发,就近利用。在处于负荷中心的中东部及南方地区大规模开发风电项目更符合可再生能源的禀赋。并且通过“十二五”期间的技术创新,提高了机组的整体发电效率,低风速资源区也具备了经济开发价值。目前,年平均风速5米/秒的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也可以达到2000小时左右。随着更多资源逐渐具备经济开发价值,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可供开发的资源量明显增加。据气象局最新评估结果,中东部和南部地区风速在5米/秒以上达到经济开发价值的风资源技术可开发量接近9亿千瓦,足可以满足未来的开发需求。
为了使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成为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上述规划明显提高了该地区的“十三五”开发指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要达到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与此同时,“三北”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为3500万千瓦左右。这意味着,若算上海上风电的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将占到全国新增并网容量的56.9%,远远高于“十二五”的25.8%。同时,这一地区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在全国的占比也将由“十二五”的21.7%提高到33.3%。
但要真正实现上述目标,还必须在开发模式的创新上下功夫。低风速地区的风能资源分散,风况条件更加复杂,连片集中开发模式已经难以适用,“分散开发、就近接入、本地消纳”是更可行的方式。按照这样的原则,规划提出了推动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散式风电建设,并要求完善分散式风电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