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年底并网才能享受2016年电价,我们的损失谁来赔?
国家自2009年实施光伏扶持政策以来,对我国光伏产业起到巨大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最近,有媒体报导,相关部门拟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项目实行“哪年并网享受哪年电价”的政策,作为一个投资分布式光伏的企业业主,我想提一些看法,供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参考,并与光伏同行商榷。
首先,相关部门前后政策变化速度之快,让我们始料不及,甚至可以说是茫然不知所措!一会是发改价格【2015】3044号文件及今年8月份才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内容指出的2016年底完成备案即可享受2016年电价,一会又是“哪年并网享受哪年电价”,这种前后反差极大的论调确实让我们无法理解,同时这也与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分布式光伏产业的总体战略自相矛盾。
其次,这种前后不连贯、不一致的政策一旦执行,对我们这些已经投建了的分布式光伏屋顶项目的企业来说,也将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我们企业的屋顶7万多平米,计划投资3700多万元,目前项目已经开工接近6兆瓦,项目预计2017年3月底可以并网。
两种政策切换,我们的利润20年累计将直接减少接近2800万!其中的利害,不言自明!!亏损,赤裸裸的亏损!!!这个损失,又由谁来负责?早知这样,我们又何必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发展新能源产业,上马屋顶光伏项目呢?以后又如何敢相信相关政策不会一年几变呢??最后我呼吁相关部门领导针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项目应保持政策连贯性,给项目并网能留有一定的时间,避免我们企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