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清丰润清风电场(100MW)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61元执行。
2、河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2016年,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体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启动一批示范项目。2017年,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工作全面展开。2020年,在能源终端消费环节形成年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总量65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带动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约2.6个百分点、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3、河南商城县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企业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过程中收费予以优惠,优惠方式和额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健康发展和调整列入2015年以前年度指导规模项目的通知
主要内容:确定了2015年以前年度指导规模的安排和实施情况,明确已纳入两个文件项目的分类处置方法:今年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正式列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6月30日前开工但未并网的项目,列入河南光伏电站备案选项目库,以后安排年度指导规模时优先考虑;如果今年12月30日前仍未并网的,取消备选项目库资格;如果6月30日前未开工的项目,将取消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的资格,也不得列入河南省光伏电站备选项目库。
5、河南新县印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按每户贫困户建设规模不超过3千瓦计算,每个试点村建设1个50千瓦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2个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此次5个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10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为280千瓦。
6、河南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2016~2020年,在全省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中选择实施,保障受益贫困户连续20年以上、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光伏发电扶贫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7、河南要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未经国家批复不得实施
主要内容:除台前县外其他市、县,可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参照本文件要求及实施方案编制办法、申报程序,以县为单位申请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应经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初审后,于6月底前报送我委及省扶贫办。实施方案未经国家批复,不得实施,对于擅自施工项目,风险由企业及地方政府承担。
8.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项目可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节能评估等支持性文件,且直接进入补贴目录不受指标约束。地面电站项目应取得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实施指标动态管理和先建先得制度。
9.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汝阳协鑫新能源等发电企业电价的通知》
主要内容: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10.河南省《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
主要内容: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2016年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90万千瓦,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
11.河南省下发《关于2016年电价调整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决定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2.河南驻马店市上蔡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上蔡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300户,共涉及贫困村12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300户、200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2730户、7490人;建档立卡非贫困村4570户、12544人)。
13.河南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汝南县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14.河南省发改委公布39个拟将列入光伏电站指导规模项目名单的公示
主要内容:现对6月30日前已并网的光伏电站予以公示,按照国家批复河南省2015年以前年度指导规模(共135万千瓦),拟将前39个项目列入河南省2015年以前年度光伏电站指导规模,请予监督。
15.河南新县印发《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按每户贫困户建设规模不超过3千瓦计算,每个试点村建设1个50千瓦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2个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此次5个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10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为28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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