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破解扶贫攻坚难题,鹤壁市日前出台政策,将光伏扶贫项目纳入节能减排示范工作支持范围。每个贫困户可享受连续20年以上、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这是10月19日记者从市节能减排示范办公室获悉的。
据了解,鹤壁市光伏扶贫项目纳入节能减排示范工作支持范围后,按照光伏扶贫让30%贫困户受益的目标,将光伏扶贫项目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支持对象以户为单位,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贫乏的贫困村。通过建设村级小型光伏电站、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式光伏电站3种模式,保障受益贫困户连续20年以上、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其中,对于2016年、2017年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可享受节能减排资金支持,节能减排资金按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贫困户数量为各县区匹配,每个贫困户可获得2.5千瓦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约2万元,以项目实际投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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