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再次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根据意见函,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标准由之前的“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调整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而地面电站维持不变。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再次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根据意见函,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标准由之前的“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调整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而地面电站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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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通威亮相2026国际数字能源展,首发TNC 3.0高效组件:转换效率突破26.3%,四分片设计、770W大功率、双面率高达93.07%、温度系数-0.26%/℃,叠加TPE/Poly Tech技术实现功率增益超10W。全产业链硬核实力引爆海内外关注。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探讨新能源资产价值逻辑从“投资红利”向“经营红利”的深刻转变。随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化运营阶段,项目收益不再仅由初始资源、政策和造价等前端因素决定,而更取决于投产后十余年的持续经营能力。风光消纳、电力交易、设备状态、运营效率及风险管理等多重变量,持续影响实际发电量、电价和成本,使投后管理成为金融机构面临的新课题。文章指出,专业经营的核心在于基于规模化资产数据的精准判断能力——通过跨项目、跨区域的横向参照,区分外部环境变化与自身运营问题,从而识别真实风险与改善空间。协合运维提出的“认知规模经济”,正体现为将海量运营实践沉淀为可比较、可验证的经营认知与行动能力。最终,长期资本与专业运营需形成能力互补,共同提升新能源资产的资本效率与经营效率,实现稳定现金流和长期价值兑现。(198字)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6年9月启动2027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多项政策文件,本次竞价旨在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覆盖2025年6月1日后投产或计划于2027年底前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增风电、集中式光伏等项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及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则明确排除在外。登记分测试与正式两个阶段,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30日,需通过广西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核准(备案)文件、规划纳入证明、承诺投产时间等材料,并严格核对容量、类型、并网时间等关键信息。审核不通过或信息填报严重失实将影响当期及后续年度竞价资格。竞价活动拟于10月下旬开展。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旨在强化电价引导作用,促进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并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政策明确工商业用户中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及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不含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执行分时电价,其他分摊费用除外。浮动比例为:高峰上浮70%、低谷下浮70%、尖峰上浮100%、深谷下浮90%。峰谷时段按季节动态划分,全年分为四段,各含不同谷、深谷、峰、尖峰及时段;平时段为峰谷时段之外的其余时间。此外,居民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及青岛、淄博“电代煤”用户可自愿参与,其低谷时段统一为23:00至7:00,其余时段与工商业保持一致。(199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7日。该办法旨在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可靠供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实际,对2014年发布的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重点包括:明确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新型储能电站等新兴电力业态的监管职责,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强调所有接入电网的并网主体须遵守电力系统安全相关规定;同时细化监管依据、适用范围与协同机制。公众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提交意见。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案主要包含两项优化:一是放宽峰谷时段总时长限制,将全年高峰和低谷时段上限分别由2190小时提高至2628小时,尖峰与深谷时段上限由1200小时提高至1500小时,并探索区域错时执行以匹配各地用电特性;二是建立峰谷时段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在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提前15天优化未执行时段,同时明确新旧零售套餐的执行衔接规则。该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与能源局近日印发第五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重点服务于煤化工、电解铝和纺织制造三大高载能及外向型产业。项目分别布局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建成后年均可消纳绿色电力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1万吨。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节能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此前,新疆已分批推进多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如哈密伊吾算力示范区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园区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项目核准、建设与电网接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建设,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疆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开放优势,服务国家“双碳”战略。(199字)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