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华君海润医养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拟为50亿元人民币(实际规模以到位资金为准),其中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代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银海29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拟作为优先级投资人(LP1)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70%,即人民币35亿元;公司拟作为劣后级投资人(LP2)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0%,即人民币5亿元;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集团”)拟作为劣后级投资人(LP3)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9.98%,即人民币9.99亿元。华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基金”)为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GP),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0.02%。
华君集团、华君基金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同时华君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吴继伟先生系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77)。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孟广宝先生、吴继伟先生、王德明先生、李安红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营口正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实业拟与张元清和严贞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营口正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实业”)100%的股权。
正源实业于2015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叁亿元人民币,由现股东张元清和严贞花共同持有100%的股权,其中张元清持有正源实业99.9%的股权,严贞花持有正源实业0.01%的股权。截止目前,实际出资为0元,并且尚无实质性经营性业务。现海润实业拟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收购正源实业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海润实业将持有正源实业100%的股权。
本议案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营口正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7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万红置业有限公司拟在深圳市投资设立深圳市万红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主要从事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咨询、开发、转让;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设计、开发、批发;多晶硅片、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系统集成的研发及批发;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7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18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1月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8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17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国敏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成立时制定的坏账准备方法执行至今已多年,公司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坏账政策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客户信用风险情况,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6年10月18日起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18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17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华君海润医养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5亿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华君海润医养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拟为50亿元人民币(实际规模以到位资金为准),其中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代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银海29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拟作为优先级投资人(LP1)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70%,即人民币35亿元;公司拟作为劣后级投资人(LP2)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0%,即人民币5亿元;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集团”)拟作为劣后级投资人(LP3)拟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9.98%,即人民币9.99亿元。华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基金”)为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GP),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0.02%。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君集团、华君基金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同时华君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吴继伟先生系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继伟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1日
主要管理人员:
吴继伟先生,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3.360,0.00,0.00%)总行营业部国际结算部科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经理;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担任华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海润光伏副董事长,在国际结算、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资等方面拥有逾二十多年之丰富经验。
张晔女士,持有北京大学金融硕士学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金融和私募股权投资),先后就职于MatlinPatterson环球投资基金、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拥有广泛投资经验,在公募和私募投资领域上拥有逾10多年之经验。
梁洁女士,持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金融和市场学),曾供职于英特尔、HenrySchein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有丰富的行业和企业管理经验。
曾红波先生,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曾在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
主要投资领域:致力于投资高成长性企业,包括新能源产业、体育及医疗等。
备案情况:华君基金是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已完成基金管理人备案。
近一年经营状况:截止2016年9月底,总资产为734.59万元,净资产为712.48万元;2016年1月-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7.52万元
股东信息及股东持股比例:华君基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系华君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捌仟伍佰柒拾肆万叁仟柒佰叁拾叁元零伍分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8年7月10日)自有房租赁。
股东信息及股东持股比例: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9月底,总资产为1,470,049.44万元,净资产为506,568.58万元;2016年1月-9月,营业收入81,074.91万元,净利润27,325.22万元。
2、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9日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51号(1-21-1)
法定代表人:张艳娟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装材料、工艺品(不含文物、金银首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器)、机电设备及配件、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装潢材料、建筑五金、家具、纺织品、煤炭、矿产品、节能产品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3月底,总资产为1,571,552万元,净资产为524,034万元;2016年1月-3月,营业收入33,690万元,净利润26,380万元。
股东信息及股东持股比例:孟广宝先生持有97.50%股权,鲍乐女士持有2.50%股权。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华君集团、华君基金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同时华君基金的法定代表人吴继伟先生系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