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6年度上海的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27 10:05:59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根据本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各区县2015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际推进情况及2016年度实施计划,经委托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6年度本市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规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上海市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上限。在综合考虑各区县资源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各区县上报的年度实施方案,本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约为136兆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为40兆瓦,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为13.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82.2兆瓦。

各区县应根据《上海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自行制定本地区2016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项目、推进实施。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区县节能考核内容之一。

二、关于规模管理。各区县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备案总规模不受实施方案的限制。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应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光伏发电规模实际落实情况及实施方案调整申请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按属地原则,相关开发区分布式光伏新增规模纳入区规模。

  三、关于信息报备。各区县要切实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备案信息,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四、关于并网接入。请本市电网企业予以大力支持,依据全市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五、关于项目建设。项目业主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信息填报工作,保障项目按期投运。列入各区县2016年度光伏发电实施方案的项目,须于年底前建成。对项目推进较快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其2016年建设规模申请;未按期完成建设的企业酌情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附件:上海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光伏建设方案

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09:44:58

本文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官方解读,系统阐述了该方案的政策依据、核心定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路径。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用户直接供电,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强调电量溯源与物理界面清晰。方案覆盖七大重点负荷类型,包括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分类明确了准入条件与负荷吸纳规则。在实施层面,突出“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逐年提升,规范投资主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申报审批全流程,并配套电网服务、价格机制与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上海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来源:上海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1 08:42:59

《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9日正式施行,旨在推动全市各类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探索超大城市零碳发展路径。方案明确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等为建设主体,按工业园区、研发商办园区、物流园区三类设定差异化能耗或规模门槛。核心任务包括:加快用能结构转型,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并探索分散式风电、微电网、多能互补及氢电耦合;深化节能降碳,提升电气化与数字化水平,梯次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升级绿色基础设施,布局光储充氢一体化设施;加强绿色技术应用与能碳智慧管理,构建覆盖全环节的数字化平台。方案还明确了统筹协调、标准建设、资金支持等组织保障机制,计划到203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零碳园区。(199字)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梅雨季的收益确定性:上海4.5MW项目验证飞虎3置信出力价值来源:晶科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7-28 08:23:02

上海零碳园区加速落地4.5MW工商业光伏项目,采用晶科飞虎3组件,凭借优异弱光性能与高稳定性,实现梅雨季日均发电超1.5万度、自发自用率达90%,投资回收期仅3–4年,为高电价、多雨地区提供可复制的降本增效范本。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山西省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0:13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创新性允许开展多用户、园区型绿电直连试点,构建涵盖单一用户、多用户及零碳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体系。依据并网与离网两类路径,重点面向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替代、出口企业及零碳园区四大场景。实行省级统筹清单管理、市级组织评审落地的分级机制,并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20%的刚性比例要求。配套建立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全关口双向计量等技术机制,明确清单动态清退与项目分级退出规则,同步发布标准化方案编制大纲,通过专线直连模式提升风光资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撑高耗能和外贸产业降碳增效。(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吉林省两部门: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2:32

吉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新能源消纳政策,推动风光资源就地高效利用。方案聚焦省内重点产业,划定绿氢、钢铁、算力、汽车制造、出口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零碳园区等四类适用负荷,优先支持其开展风光专线直供。创新设计分阶段差异化余电上网限额,允许经专题论证后跨市布局;明确由负荷方牵头、多方合资建设的开发模式,并实行“一年批复有效期”和“负荷达标后方可启动配套新能源建设”的刚性管控机制。同时规范整体入市、分表计量、项目到期退出及电源转公网等全流程管理,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系统构建源荷直连新机制,助力高端制造与绿色氢能产业低碳发展。(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