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和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文件《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确定优选范围,每个市不超过2个,在7月25日前报送能源局。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和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文件《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确定优选范围,每个市不超过2个,在7月25日前报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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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云南省文山州近日公示那朵(5万千瓦)和新安村(7万千瓦)两个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均由广西民海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两项目分别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和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方案。公告明确严格管控开发权:中选企业不得转包、分包或非法转让项目,违者将被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源;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并网等关键节点——自业主确定起10个工作日内签约,签约后1个月内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因不可抗力需延期的,须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延期不超过3个月。项目还要求采用高效光伏组件(转换效率≥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并设定经营期限上限,期满后由县级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配置。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建设规模为15万千瓦,投资经营期限为25年,选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磋商活动由云南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进行。成交结果于2026年9月15日至17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成交方需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未中选供应商可按规定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99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广核舒城县启安2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于9月9日公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舒城)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约253.08MWp,拟安装34.9万余块725Wp单晶硅光伏组件。中标候选报价区间为0.731—0.742元/W。EPC总承包范围涵盖地质勘测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保管、全部工程施工与安装调试、各项检验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工作。项目计划2026年9月25日前开工,2027年5月30日前实现集电线路完工及光伏场区带电,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发改委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公告,拟清理第一批共19个超期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凡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予以清理。本次公示项目均截至2026年7月1日已满12个月仍未并网,且均已取得接入意见。公示期为9月10日至17日,期间可提出异议;期满后将正式终止其业务流程。此外,蚌埠市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低压(380V)项目,接入意见满6个月未建成即启动清理;对高压(10kV及以上)项目,则以满12个月为清理时限,后续按月分批推进。
云南红河州正式启动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二次)工作,项目均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清单。这7个项目分别位于蒙自、弥勒、建水、元阳四县市,总装机容量达45.5万千瓦,总投资约17.65亿元,涵盖大石板、打磨山、业租、草海子、克租、舍山、坡头等光伏电站。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方式确定建设业主,中选单位须承担项目全部投资、建设、并网及后续运营维护责任。报名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相关开发经验及合规信用记录,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超过三家)。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响应文件制作须知》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11日,响应文件递交及优选评测会议定于9月14日举行。(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