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废弃物集约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城镇各类垃圾再生利用;坚持以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严控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总量,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以创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机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目标考核,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服务,激发全社会节能减排活力,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我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2016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7%,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6.1万吨、13.2万吨、111万吨和122.5万吨,较2015年分别削减2%、2%、3%和3%以上;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力争控制在108.71万吨和119.93万吨以内,同比削减5%。全省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达到115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2015年明显增多,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基本控制在2015年水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煤炭消费总量下降,郑州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削减100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建设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严格限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焦炭、铅锌、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认真清理违规在建项目,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2016年全省服务业比重提高到40%以上。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2016年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90万千瓦,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
(二)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修订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警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改进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实现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与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同步。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提出中长期煤炭减量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开展在用燃煤锅炉运行情况普查。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省辖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
(三)实施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计划。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产品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编制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方案,鼓励推广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高效锅炉等能效2级及以上终端用能产品,在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贯彻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2016年全省推广高效电机30万千瓦、配电变压器500万千伏安。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工业余热暖民工程,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各类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产业链完整、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新型建材“区中园”,建设3~5个绿色新型建材产业示范基地。2016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营运黄标车治理、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交都市”等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项目。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2016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达到70%以上。实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行动计划。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公布一批绿色低碳示范机关和示范学校。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完成一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诊断和审计。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2016年省级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6%。推进低碳示范试点建设。扩大省级低碳试点范围,新增1~2个低碳城市试点、2~3个低碳园区试点、3个低碳社区试点。加快推进济源国家低碳城市和郑州高新区、洛阳高新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制定发布全省“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规划
(四)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制定发布全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循环化示范试点建设,实施一批产业链接、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加快焦作、洛阳等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016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77.5%。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43号),在洛阳市、濮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永城市、兰考县等地开展静脉产业园试点,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和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电子等“城市矿产”开发利用。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市(县)建设,重点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机械化还田和资源化利用,力争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制定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重点突破非晶变压器、高效节能电机、高压大功率变频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高效脱硫脱硝剂等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郑州、洛阳、许昌、平顶山、南阳、商丘、济源等市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