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的关键不是“输血”,而是帮助贫困地区或贫困户“造血”,实现粗放扶贫到精准扶贫的转变。光伏扶贫具有独特优势,在扶贫资金帮助下建立光伏发电系统后,可以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周期长达25年以上的稳定收入来源。
2015年以来,山西作为首批试点省份,率先在临汾市汾西县、大宁县、吉县和大同市天镇县、浑源县开展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之所以能被选为光伏扶贫试点,一是临汾自然条件优越,二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基础较好,我们在2013年开始谋划,2014年已经着手做光伏产业扶贫的对接工作,正好在做的过程中赶上了这一政策机遇。”全国人大代表、临汾市市长岳普煜告诉记者。据了解,2014年,临汾市大宁县就在该县而吉村建起一座100千瓦光伏发电站并入国家大网试运营,年发电13万度,收入13万元,被称为“全国光伏试点第一村”。
目前,光伏扶贫工程已在临汾市全面铺开,共实施了145个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10个由企业承建的10兆瓦以上地面电站。全市整体光伏建设规划已经制定完成,正在审核申报。“我们的扶贫目标是‘两个全覆盖’,一是以贫困村‘全覆盖’为目标,在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100千瓦光伏电站,每年可发电达13万—15万度,用电站收益作为村级集体收入也可扶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另一个是以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全覆盖’为目标,建设10兆瓦以上的小型地面光伏电站为主。按10兆瓦为单位计算,每年向扶贫部门缴纳约1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全覆盖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使贫困人口的收入达到扶贫标准。”岳普煜说。
岳普煜指出,在临汾光伏扶贫实践过程中,存在光伏发电补贴兑付不顺畅的问题。“光伏发电补贴由国家财政补贴给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再根据分成给农民和扶贫部门进行补贴。建议国家出台具体办法,以保证上网电价的补贴能及时兑付。”此外,岳普煜建议,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应进一步予以明确,希望相关部门能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特别支持和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