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大力推进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11 08:28:59

针对2015年底下发的《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近日,在京召开的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发展高层研讨会上,与会人员提出要探索风电制氢、光热储能、可再生能源供热、农村可再生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在综合研究评估的基础上,驱动政策出台和投资模式创新,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利用开辟新场景。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以及来自河北省发改委、张家口市政府、中科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等单位共20多位政府官员和专家在上述会议上,针对示范区建设推动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研讨。

根据《规划》,到2017年,张家口要实现光热发电新增装机2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2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到2020年,张家口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规划明确提出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在奥运场馆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

与会人员提出,要充分把握国家级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改革特区的涵义,提升发展层次,调动创新和改革两大机制推动示范区跨越式发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坚定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发展道路。2020年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是基本目标,要将规模化的百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及“领跑者”计划项目建设,与能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相结合,打造国际领先的清洁低碳标杆城市。

此外,会议各方还提到要结合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建立以绿色电力应用为核心、发输储用联动的市场化电力体制机制。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输、配电价格问题;尽快启动就地消纳交易平台,开展区域性售电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试点工作;在区域性售电市场和智能电网系统中,开展需求侧管理,通过推广新能源汽车等带动需求侧用户参与的积极性,推进电网需求-响应一体化管理。

会中,张家口市政府聘请中科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清华大学、鉴衡认证中心的专家专门成立了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政策、标准检测认证全方位的支持,力争把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的典范和标杆。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相关:

2015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并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示范区发展规划,该规划展望到2030年,规划到2020年实现10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到2030年实现600万千瓦装机,上述新近发布的行动计划则对未来两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2015年11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该行动计划指出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在尚义县、张北县、康保县、察北管理区实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到2016年底核准31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建成5万千瓦,到2017年12月底,完成新增光热发电装机15万千瓦,实现总装机20万千瓦。

2015年12月17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应用创新项目说明会暨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举行,这意味着继2015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后,该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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