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16-01-27 09:25:31

索比光伏网讯: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应用,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14〕5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组织申报我区201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可按本通知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我区2016年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我区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2.光伏项目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3.光伏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4.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申请居民初装补助者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1.《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企业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区发改局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

4.区供电公司出具的申报期内发电量清单。

(二)居民需提供下列材料:

1.《杭州市富阳区居民住宅光伏项目初装补助资金申请表》;

2.区供电公司出具的居民住宅光伏项目并网接入验收报告、申报期内发电量清单;

3.居民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居民住宅光伏项目承建协议(内容须包括建设方案、设备清单、价格明细及售后服务条款)、付款正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及申请人市民卡复印件。


四、补助标准

(一)发电电量补贴。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

(二)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五、申报程序

(一)对符合条件拟申请我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光伏项目,由项目投资主体(企业或居民),于2016年2月29日前向区经信局提出申请,其中涉及到居民住宅光伏项目初装补助的,需其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承建协议内容、付款正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并签具初审意见。

(二)经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初装补助分二次拨付,并网后提出申请,先拨付50%补助资金;正常运行一年后,拨付剩余50%补助资金。初装补助资金通过其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所转拨。

六、资金监管

区光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提出虚假材料或骗取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回款项,并取消其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联系方式:区经信局(区光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明山,63376335;

区财政局喻中,63320414。

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企业光伏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居民住宅光伏项目初装补助资金申请表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原标题:富阳区201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1/27/175164.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光伏发电项目通过验收来源:连云港发布 发布时间:2026-05-21 08:34:09

近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完成验收,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这标志着该场站在能源结构零碳转型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为我市打造低碳物流标杆服务“一带一路”陆海联动枢纽建设注入绿色动能作为港口打造的首个港外规模化智能化集装箱场站配套光伏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也是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落实碳达峰试点零碳园区建设部署的具体实践项目充分利用场站内新建的两座拆装箱库屋顶

浙江华润宁波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华润电力华东大区 发布时间:2026-05-20 16:13:12

浙江华润宁波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5月11日,浙江华润宁波市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华东大区副总经理、浙江公司总经理薛文顺,浙江新能源公司总经理王辉出席项目并网仪式。项目建设过程中,浙江公司项目团队与华润雪花啤酒宁波有限公司密切协同、高效联动,始终严守安全红线与质量底线,按期圆满完成各阶段建设节点任务。

贵州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大龙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15 09:14:05

5月14日,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开发区规划展示馆举行。接下来,大龙开发区将秉持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理念,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日竣工投产、达产见效,切实以完善的能源配套赋能产业集群提质扩容。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普阳煤化工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绿能集团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4-29 08:59:38

4月25日,绿能集团在普阳煤化工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作为绿能集团与绿色新材公司合作落地的首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体现了能源集团内部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整合协同、资产盘活与高效合作的优势和成效。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宁夏自治区发布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8:27

(三)平均负荷率暂按区内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平均水平执行,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测算、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备后公布。能源主管部门取消就近消纳项目实施资格的,自次月起用电企业执行正常工商业用户电价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规定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年4月17日

山西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9:23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陕西西安高新区2025年高效光伏组件、光储及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财政补贴的通知来源: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1:43:42

(二)市级复核及评审1.高效组件和光储项目: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六、问题和建议附件3西安市XXX公司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申报承诺书项目名称:本法人单位承诺:1.我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2.我单位对申报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 (2025年第三批)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27 17:42:27

3月2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的通知。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