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虽然已经过去,但再新的政策出台之前,2015年的那些“新规矩”依然充满“生机”。在2016光伏产业重新焕发之际,让我们来盘点梳理一下过去一年都出台了哪些国际级的光伏扶持政策...
1.2015年1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确定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目标为1500万千万(15GW)左右,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800万千万,分布式光伏700万千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设年度规模上限。
2.2015年3月9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向求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扶贫办、各派出机构、水电规划院:为做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下发《关于转发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函》。要求参照完善区域内光伏扶贫试点的实施方案,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目前光伏扶贫已经写入国家战略,2020年将建设3GW光伏扶贫项目,使百万贫困人口脱贫。
3.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意见明确提出:因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新电力改革将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
4.2015年3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文件。文件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
5.2015年4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开展大规模光伏电站质量排查,涉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运行质量、主要设备及部件质量两个方面。
6.2015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文件。提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
7.2015年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新能源〔2015〕222号文件《批复同意山西大同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山西省称为我国首个先进光伏基地,2015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GW,总规为3GW。
8.2015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号文件。明确发展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可实现清洁能源的充分消纳。构建安全高效的远距离输电网和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实现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各种清洁能源的充分利用;加快微电网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能源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