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Solarcity融资结构之一
(1)合伙制
合伙制,系指solarcity与Funds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购买光伏电站,将所发的电能租赁给工业和居民端的业主。具体组织架构图如下:
图16:合伙制架构图
在该模式下,为了确保达到项目的预期内部收益率,由于税收抵扣和加速折旧避税的经济效益主要发生在项目投产后的前两年,则要求Funds在前两年时间内享受大部分的项目收益。目前,通常的做法是设立“权益转折点”,即Funds在IRR达到要求之前占合资公司99%的权益,在达到“权益转折点”之后,转为1%的权益份额,由Solarcity占99%,相关转让内容和标准通过协议的方式在成立之初就予以确认。
(2)转租
在此模式下,主租赁合同的双方为solarcity和Funds,再由Funds转租给用户。其中,Funds获得大部分的利润,而solarcity则可以获得政府补贴和主租赁合同下的租赁费,作为其初始投资的回报收入。假如Funds与用户的租期结束后电站仍在运作,则该租赁费用属于solarcity,Funds已完成相应的退出工作。具体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17:转租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