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互联网+”是新常态下推动河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是实施创新发展、协调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必然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促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对加快经济转型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省《实施意见》的编制,一方面与国务院指导意见衔接配套,充分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在指导思想、推进原则、阶段性目标设置上与国家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在具体行动领域上,努力体现河北特色,立足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通过重点工作、重大工程、示范引领、夯实发展基础和政策机制创新等,在可抓、可推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推动“互联网+”融合发展,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把互联网作为创新创业和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坚持以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的互联网化为重点,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化、在线化、便捷化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我省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目标:到2018年,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加快渗透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业态初具规模,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0%、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45%,引进培育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500家,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6万亿元,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基于互联网的社会服务基本普及,互联网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更加广泛、便捷,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效果,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5%以上。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各市城区家庭普遍具备100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地区普遍具备8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行政村光纤通达率80%。
到2020年,互联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等产业升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2%,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达到1000家,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万亿元。智慧民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互联网在社会服务领域全面普及,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以上。互联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打造全光网省份,省会及有条件的城市家庭具备1000 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