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开展对2013年1月—2015年6月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资金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及范围
(一)补贴时间
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25日期间,购置使用我市生产的光伏产品建设投资的且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的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贴范围
1、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贴标准
专项资金补贴包括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和光伏项目建设安装补贴。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标准:0.2元/千瓦时。
建设安装补贴:1.5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