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光伏应用企业“找资源难”、业主积极性不高、光伏可利用资源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推进光伏应用。根据市经信委安排,日前,县经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光伏可利用资源摸排工作。
本次摸排主要针对产业园区、用能大户、公共和商业建筑以及水面滩涂荒地四类资源。具体为:市级以上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中单体面基1000平方米以上或集中连片3000平方米以上的厂(库)房屋顶;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拥有的大型或集中连片建筑屋顶;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公园景点、市属国有企业、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屋顶,民营企业、宾馆酒店、大型商场、物流基地等屋顶;宜推广渔光互补、林光互补地面电站或地面分布式项目资源、渠道、滩涂等资源。据调查统计,我县共有各类可利用屋顶资源237万平方米、可利用水面滩涂荒山荒地4798亩。这些可利用优质光伏资源,将为我县扩大光伏应用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