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发达的欧美国家,光伏发电保险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与光伏行业,特别是光伏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相比,中国光伏保险的发展相对缓慢,尚处于探索阶段。一方面,光伏企业对保险的作用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保险业尚未完全适应这一新兴业务,从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费率水平,事故发生后的理赔服务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深度等方面,中国与欧美国家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
一、国外经验
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着种种风险,如政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光照资源不确定性风险等。随着全球光伏装机容量的增长,事故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上升。尽管图1-1和图1-2显示的数据仅为德国的,但仍表明了光伏发电行业面临的复杂风险。
图1-1基于事故发生频率的光伏电站风险因素评估-德国经验
图1-2基于损失赔偿金额的光伏电站风险因素评估-德国经验
欧美光伏发电的各种参与者意识到面临的风险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工具,而保险恰好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光伏设备制造商、项目开发商和投资机构等对保险均有需求。光伏设备制造商通过保险可以分散设备在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风险,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因批量故障带来的风险。光伏项目开发商和投资机构为确保资产安全和收益稳定,也可通过投保来转移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调试、运行等全生命周期中可辨别的风险。
欧美国家光伏保险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20世纪80年代,最初应用于光伏行业的保险产品仅有火险和风暴险。随后产生了工程保险(含火险和风暴险)。经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保险产品发展至今已能覆盖光伏行业的各个环节,如光伏设备生产、运输,光伏场前期开发、土建、吊装、运行、维护等。目前,国际光伏保险市场上还出现了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项目相关的保险产品和贯穿光伏项目全过程的综合性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