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缘由:
深圳市罗湖区业主李先生响应国家绿色能源的号召,自己投资在自家屋顶安装15KW分布式光伏系统。经小区物业许可后,系统基本施工完毕,目前项目卡在当地罗湖区供电局的并网手续上,无法进行。
业主所在小区是属于高压自管小区(非电网直供电户,就是向物业买电),按电网要求,无法申请“自发自用,余电上传”的并网方式,业主所以选择了“全部上传”并网方式。这种方式得到罗湖区供电局的认可,但是由于小区变压器距离业主家大约1公里远,供电局要求业主自己承担这段电缆的费用。
按照南方电网的分布式并网文件规定:
4.1.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以下简称“电网配套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南方电网:为何居民光伏并网的公共电缆部分需要业主掏钱?
这段电缆是从小区变压器到业主用户电表上口, 显然是属于公共电网改造部分,按南网政策,理应由电网企业承担。罗湖供电局要求业主自己承担的要求显然是不符合政策的,是不合理的。
鼓励分布式光伏走入社区和家庭是国家能源局的倡导的,免费接入并网,是国家政策。望南网有关部分能够协助解决。